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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將引入《反外國制裁法》外資套上緊箍咒?

Ashutosh Pandey
2021年8月17日

今年6月開始在中國大陸生效的《反外國制裁法》即將在香港實施。外界擔心,這一法律將讓外資面臨更大風險,削弱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Hongkong Gebäude der Bank of China und Cheung Kong Center
圖片來源: AFP/Getty Images/P. Lopez

(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本周二(8月17日)開始四天的會議,預計議程之一是將今年6月通過的《反外國制裁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由此這一法律將作為香港本地法實施。 

此前,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已經表示,港府支持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並加以實施。15日,香港財政司長陳茂波也在臉書發文表示:反外國制裁是外交事務,屬中央事權,香港有憲制責任落實《反外國制裁法》。 

林鄭月娥表示,她主張通過本地立法程序實施《反外國制裁法》,而不是由北京來發布實施。「因為肯定會有外部勢力、外國政府或西方媒體會藉此炒作,想藉此弱化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或是各界對於香港的信心,所以本地立法過程將可以澄清和釐清《反外國制裁法》在香港實施的法律框架和法律程序等,更加符合香港的法制要求。」 

林鄭月娥:主張通過本地立法程序實施圖片來源: Vincent Vu/AP Photo/picture alliance

中國大陸已經於今年6月10日開始實施這項內容廣泛的反制裁法。依據反制裁法,政府可以實施簽證限制,沒收或凍結制裁對象的財產,並禁止其同中國企業和個人進行商貿往來。該法還規定,中國公司如果因遵守外國制裁遭受任何損失,有權將其外國商業夥伴告上法庭。 

今年7月,中國首次引用反制裁法,制裁美國前商務部長羅斯及香港民主委員會等7名美方人員和實體,包括不予簽發簽證、不準入境、注銷簽證或驅逐出境。 

地緣政治的夾縫

該法一旦在香港實施,預計會給在港的西方企業帶來更多困擾,迫使其在兩個大國的監管體系間尋找平衡。「有在華業務的美國公司會陷入地緣政治的夾縫中」,非政府組織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的巴利(Doug Barry)對德國之聲表示,他們被要求同時遵守美中兩套法律。 

批評者指出,《反外國制裁法》可能損害香港國際金融樞紐的聲譽,讓外國投資者更加望而卻步。去年6月實施的《香港國安法》已經讓外資得到警訊,擔憂香港「高度自治」遭到侵蝕。 

在美中兩套法律之間尋找空間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AFP/J. Eisele

拜登政府今年7月已發布咨詢意見,提醒美國企業,其在香港的運作和商業活動風險升高,並警告說,北京可能通過執行反制裁法對遵守美國制裁的公司進行報復。 

「跨國銀行和金融機構可能特別被要求實施美國的制裁,而這會讓它們因香港新的《反外國制裁法》面臨風險」,普衡律師事務所( Paul Hastings )合夥人吳壯輝(Shaun Wu)對德國之聲說,因此,企業必須關注這項新的立法,並尋求必要的咨詢,以確保他們在不同司法管轄之下遵守相關法律和法規。 

世強律師事務所( Steptoe & Johnson)的律師和經濟制裁問題專家特納( Nicolas Turner)則認為,反制裁法不會對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造成新的打擊:「香港的很多金融機構已經能夠適應美國對中國軍工企業等對象的制裁,繼續在香港資本市場獲益。」 

專家指出,北京在實施新法上會有多嚴厲,很可能取決於華盛頓對與美國制裁的實體或違反《香港自治法案》的個人做生意的公司的打擊力度有多大。今年5月,美國財政部表示,尚未發現任何外國金融實體與受制裁對像有業務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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