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旺角暴亂"案: 三人"暴動罪"成立
2017年8月7日(德國之聲中文網)2016年2月,香港商業區旺角發生的一次警察與示威者的衝突中,警員一度曾對空鳴槍警告,而示威者則向警方投擲從步行街拆掉的磚石,並縱火點燃垃圾桶。這是香港數十年來最嚴重的一次騷亂事件。
尋求高度自治的香港"本土派"活動人士發起了上述示威活動,他們擔心香港的自由和自我認同受到中國當局和香港親中派政府更多的威脅。
旺角暴力衝突同2014年下半年的雨傘運動形成強烈對比。以民主為訴求的雨傘運動基本以和平方式進行,歷時兩個多月的示威集會造成了一些街區的交通癱瘓。
被告羅浩雲和連潤發上個月被裁定有罪,本周一上述兩名20多歲的年輕被告分別被判處三年監禁。
另一名現年19歲的被告楊子軒則被判入教導所,最高可長達三年。
上述三人均否認控罪。
法官姚勳智(Frankie Yiu)表示:"暴動是一種嚴重罪行,因此應當重判以起到警戒作用。"
姚法官在判決時表示,法庭獲悉楊子軒和連潤發蒙面出現在警方與示威者衝突的第一線,而羅浩雲則曾向警方投擲磚塊,並當即被警方制伏。
2016年農歷新年期間,政府試圖取締鬧市區的非法商販時引發了衝突。
這場衝突也被稱之為"魚蛋革命",因為旺角以街頭小吃而著稱。衝突本身則反映出香港傳統逐漸消失而導致的社會不滿情緒。
周一被判刑的三人均不是社會活動人士。
被控發起本次騷亂的香港本土派"本土民主前線"將於明年面對法庭審理。另外一名"旺角騷亂"參與者今年四月被判處四年監禁,他被控點燃了一台汽車。還有三名示威者則於今年三月以暴動罪被判處三年監禁。根據香港法律暴動罪最多可判處十年監禁。
2014年示威活動的許多參與者目前也正在接受法庭審理。爭取改革的雨傘運動以失敗告終之後,一些年輕人進而將香港完全獨立作為奮斗目標,這使得北京極為憤怒。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前不久訪問香港期間發表講話稱,任何挑戰北京統治權的嘗試都是跨越"紅線"的行為。今年七月一日,香港主權移交20周年慶典活動上,習近平發表講話稱,任何挑戰中國主權和中央政府權威的行為都是"絕對不能容忍的"。
達揚 / 苗子 (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