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轉至内容
  2. 跳轉至主選單
  3. 跳轉到更多DW網站

香港民間團體抗議中國當局重判趙連海

2010年11月11日

11月11日,香港民間團體支聯會發起聲援被重判的趙連海的活動,有20餘名各團體代表參與。香港社民連的部分成員由西區警署遊行至中聯辦,抗議中共當局政治審判,打壓民間維權。

香港民間抗議中國法院因「尋釁滋事罪」判毒奶粉受害者趙連海2年半徒刑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 dpa

要求中國政府釋放趙連海

11月10日,中國當局重判毒奶粉受害家長兼維權人士趙連海,中國網民發起多種形式的抗議活動:絕食聲援、敦促主審法官成為"良心法官"、捐助活動等。11月11日,香港的民間團體支聯會、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社民連等在中共駐港辦事處門前舉行抗議活動:抗議當局專政腐敗、製造冤獄,要求立即釋放趙連海。

據中國維權關注組的執行秘書潘嘉偉向德國之聲介紹,香港的民間團體支聯會發起,其他幾家的NGO代表20餘人於當地時間11月11日上午11:30在香港中聯辦門前舉行示威活動,現場他們喊出"要求中國政府釋放趙連海"及"釋放其他良心犯和被軟禁者如劉曉波、郭賢良、丁子霖、譚作人"的口號,並宣讀了支聯會對此事的聲明。他們對趙連海被重判感到悲憤,認為中國當局對為自己的孩子爭取合法權益而非有政治訴求的一位父親重判非常沒有道理。

潘嘉偉也認為:"雖然中共一直以來宣稱其他國家或是機構將一些事情政治化,但恰恰是中國當局把一個普通公民非常合法的訴求做政治化處理,處以政治性的罪名",潘嘉偉同時表示,作為一直致力於推動法制和公義的機構,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願意繼續支持律師對此案提起上訴,也呼籲在中國維穩的大背景下,中國公民應該參與類似案件的"圍觀"和支持行動,這也是在維護自己的權益和尊嚴。

維權無罪

抗議活動當天,還有數名香港社民連成員由西區警署遊行至中聯辦,抗議中共當局政治審判,打壓民間維權運動,行為可恥。香港立法會議員,來自社民連的梁國雄發表公開評論:"趙連海及結石寶寶之家諸君,並非無的放矢,而是一矢中的,恰好揭露一黨專政下,官官相護。錢權交易之腐敗,也正因如此才遭當局誣陷下獄。以言入罪不過是異見人士及維權者命運的典型,一黨專政,暗無天日,結社有罪、言論有罪、維權有罪。"

抗議人士要求當局立即釋放趙連海,徹查三聚氰胺毒奶事件,追究到底,並向受害家長兒童做出賠償。

倪匡:"尋釁滋事"之官方妙用

趙連海被判刑之名為"尋釁滋事",香港的著名作家倪匡早年曾撰文解讀該條罪名:官要入百姓罪,控以"襲警",好使好用。近來發現,有一條控罪,比"襲警"更加好用,這條控罪,叫著"尋釁滋事"。凡是百姓和官,有意見不同,或利益衝突,或百姓要追究官的失誤責任,或揭露官的種種不是……總之,官有不順百姓的行為時,都可以控以"尋釁滋事"罪。這罪,甚至漫無標準,可以適用於百姓的任何行為。例如,百姓要追問豆腐渣工程,是"尋釁滋事",親人死得不明不白,要弄明真相,也是"尋釁滋事 ",國家憲法規定權力屬於人民,人民卻連選舉權都沒有,想要選舉權,更是"尋釁滋事"之尤。

作者:吳雨

責編:謝菲

跳轉至下一欄 瀏覽更多相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