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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泛民7人涉非法集結入獄 最高判囚16個月

2021年9月1日

7名香港民主派人士因2019年10月一起未經批准組織集會的案件遭提告。7人早前已認罪,香港區域法院則於1日判7人監禁11至16個月不等的刑期。

Hongkong | Gedenken an das Tian』anmen-Massaker
香港民主派再次遭遇打壓,7名泛民派人士因涉嫌集結及煽動他人參加未經批准集會而遭判刑,最重刑期達16個月。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AFP/A. Wallace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民主派人士再次遭遇打壓。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等7人,因在2019年10月組織「反送中」運動集會,遭指控涉「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7人早前已承認控罪,香港區域法院於1日判7人監禁11至16個月不等。

立場新聞報導,7名被告依次為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黃浩銘、楊森及吳文遠。前4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19日,在中環終審法院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除何俊仁外,其餘6人同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及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們於2019年10月20日在香港組織並參與未經警方批准的集會遊行。

這7人皆是香港民主派中具有份量的人物,其中楊森和何俊仁是民主黨前主席,梁國雄和何秀蘭是前立法會議員。而在本案中,前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陳皓桓、梁國雄及何俊仁的刑罰最重,各被判囚16個月。

香港01報導,負責審理該案的法官胡雅文說,集會示威自由非絕對的權利,並要受到限制,但所受的限制與個人的政見無關,本案判刑時也不會考慮到各被告的政治取態。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何俊仁長期關注中國人權,也曾呼籲中國政府釋放中國維權律師王全璋。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AFP/A. Wallace

胡雅文認為,被告預料到暴力事件會發生,對於及後發生的暴力事件並非毫無責任,因此在判刑時亦會予以考慮。

去年香港國安法通過前夕,何俊仁曾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眼下那些讓香港成功的支柱,現在已經被嚴重毀壞,香港的核心價值也已經嚴重受損。他說:「未來香港政府會用這項法律限制許多我們過去曾舉辦過的各種公共集會。」

何俊仁認為,許多人即使冒著被檢控的風險一樣會站出來,行使公民不服從的權利。他說:「我們會繼續發聲,但我們也會遵守非暴力抗爭的原則。我想要說的是,我們不會退縮,我們必須堅定地保護我們最基本自由。這對保護我們的生活方式來說,是最基本的事。」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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