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轉至内容
  2. 跳轉至主選單
  3. 跳轉到更多DW網站

香港記者抱怨中國限制港澳記者內地採訪

嚴嚴2009年2月9日

上周五,中國國務院頒發了《香港澳門記者在內地採訪辦法》。規定中稱,凡是要到內地採訪的港澳地區記者必須向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提出申請,得到批准後才能進行採訪。為此,香港記者協會副主席譚自強向德國之聲記者表示:"消息公佈僅三天,協會就接到了不少香港媒體的投訴,他們呼籲中國政府延續奧運期間對境外記者的新聞開放政策,不應在採訪開放自由上做倒退之舉。"

德國電視一台記者在北京上訪村採訪。那一陣還比較寬松圖片來源: Thorsten Rothe

幾天來,香港多家媒體都紛紛揣測國務院針對港澳地區記者頒布的這條明文規定。其中,香港《明報》和《蘋果日報》的評論員分析說:"由於今年是中國政治的敏感年,有很多紀念日,例如:六‧四20周年、法輪功10周年、以及建國60周年等。因此,香港媒體不排除國務院的作法與這些紀念日有關的可能性。"

香港記者協會副主席譚自強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新規定給當地記者今後的採訪帶來了很多不便。他說:「我們認為:首先,如果與奧運時期中國官方的新聞開放政策相比,這個規定實在很繁瑣。因為你要向中聯辦申請、填表,還要得到全國記協的認可。往往一些重大的新聞事件,例如:去年的汶川地震和雪災,類似這樣的大事你根本沒辦法做到第一時間報導,不然就是你趕到現場,新聞已經過去了。」

專門負責維護香港記者權益、改善其工作條件的香港記者協會從1986年起開始關注香港媒體的發展狀況。譚自強表示:「2006年以來,內地對港澳記者的採訪政策有所放寬,特別是在奧運期間,這是中國新聞自由進步的一面。而上周五出台的新政策則與中國內地倡導的新聞自由背道而馳,甚至內地有關部門根本不知道如何辦理有關證明。」

譚自強說:「上周五,政策生效,周六就有香港幾家媒體打電話到中聯辦,港澳辦和全國記者協會詢問到內地採訪的申請辦法。他們已經得到了受訪單位和本人的許可,可是有關單位的回答是,'我們目前還在磨合期,還沒有表格給您。'」

香港記者協會表示,從多家香港媒體收到的反饋結果是:香港的某些傳媒一旦去申請採訪證,就會受到不公正待遇,有關部門甚至使用技術性手段對採訪加以阻撓。譚自強表示,現在香港記者到內地採訪的工作條件還不如89年之前。「89年以前,只要你說去內地採訪,通過入境許可的方法就可以進到內地採訪。尤其是84到89年時中國新聞採訪最自由的時候。89年後,出台的對港澳記者採訪限制的七條規定就對很多記者採訪造成了困難。這個規定從89年一直延用到2007年。」

從奧運新聞開放之後到新推出政策之前,大部分港澳記者都感到,到內地採訪處於一種模糊狀態,譚自強表示:"這段期間大部分記者都是各顯神通,用自己的方法進入內地採訪。"上周五新推出政策之後,香港記者協會就呼籲"內地有關部門能盡快出台申請內地採訪證的細節,不要再重回新聞限制的年代。"

德國之聲版權所有

轉載或引用請標明出處

跳轉至下一欄 瀏覽更多相關内容

瀏覽更多相關内容

顯示更多
跳轉至下一欄 DW熱門報導

DW熱門報導

跳轉至下一欄 更多DW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