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轉至内容
  2. 跳轉至主選單
  3. 跳轉到更多DW網站

黎智英案:勾結境外勢力等三項罪名全數成立

2025年12月15日

在長達156天的審期之後,香港法院週一(12月15日)判決,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項罪名成立;法官在宣讀判詞時指黎:「動搖中共管治的意圖從來沒有改變,即使國安法生效,也以隱晦方式進行」。

黎智英肖像照,他雙手托著下巴,目光看向鏡頭若有所思。
根據《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這位78歲的香港前民主派媒體大亨有可能在監獄中度過餘生。圖片來源: Anthony Wallace/AFP/Getty Images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高等法院週一(12月15日)對黎智英案作出宣判: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前者為《國安法》罪行,後者為《刑事罪行條例》,三項罪名全數成立。

涉及本案的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同樣被控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罪名成立。 另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則涉及「重光團隊」(SWHK)。

這是香港實施《國安法》後的首宗「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審訊。綜合港媒現場報導,黎智英聽聞判決時神情平靜。《法庭線》指,黎智英「不時望向法官及家人」。

黎智英案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審理,未設陪審團。案件自2023年12月18日開審,審訊歷時156天,於2025年12月15日裁決有罪,訂於明年1月12日聽取求情 (判刑前向法庭陳述減刑理由),預計需要4日。

對於黎智英案判決,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15日表示,中央政府堅定支持香港特區「依法維護國家安全,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他也批評部分國家「詆毀抹黑香港司法」,重申黎智英案「純屬香港特區內部事務」,要求他國不得干預香港司法。

黎智英在2020年8月首次被捕,同年12月起被還押,至今已被關押逾5年。根據《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這位78歲的香港前民主派媒體大亨有可能在監獄中度過餘生。

12月15日,一輛據信載著黎智英的監獄車輛,駛離西九龍法庭。圖片來源: Lam Yik/REUTERS

法官指黎「動搖中共管治的意圖從來沒有改變」

綜合港媒報導,清晨開庭時,黎智英身穿灰色西裝外套進入法庭,面帶微笑向旁聽席揮手致意。黎智英妻子、兒子黎順恩、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等也入庭旁聽。

法官杜麗冰指,判決書長達855頁,僅宣讀部分內容。法官在宣讀判詞時提到,黎智英「遠在《國安法》實施前…便希望利用美國對抗中國」、「動搖中共管治的意圖從來沒有改變,即使國安法生效,也以隱晦方式進行」、「長期對中國深懷怨恨」等。

判決書指出,黎智英證詞前後矛盾、「不足為信」,並引述黎智英與其助理Mark Simon在通訊軟體WhatsApp上的訊息內容,指他曾為黎智英安排與華府官員會面、並替黎智英在美國政界遊說。

此外,法官也根據從犯證人陳梓華的證詞認定,黎智英串謀「重光團隊」(SWHK)成員遊說美國對中國實施制裁。

英相施凱爾先前表示,英國政府將確保黎智英獲釋列為優先事項。圖片來源: Rasid Necati Aslim/Anadolu/picture alliance

「重光團隊」成員包含陳梓華、李宇軒等,他們為此案的從犯證人。李宇軒在審訊期間作供表示,這是一個「鬆散」的港人組織,「唯獨有共識要為香港爭取自由民主」。

香港司法機構已經上傳裁決理由書文版摘要。

人權組織批評「莫須有罪名」

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高級研究員黎恩灝向DW表示,「冗長的判詞並不能代表裁決本身的品質」,並對審訊的公平性提出質疑。

「在一個由行政長官欽點法官審理特定案件、陪審團制度被取消、黎智英及其他被告被強制還押長達4年,以及親政府力量曾公開批評法院保障黎智英程序公義決定的司法環境下,審訊結果幾乎是注定的——法院幾乎沒有空間作出偏離北京意志的裁決。」

黎恩灝指,北京早已多次將黎智英定調為國安罪犯,他對於裁決結果「不意外」,但批評法院「誤導性地將黎智英對中國共產黨的態度,描述為他對中國或中國人民的態度」。

他並表示,黎智英大多數被指涉及「外國勢力」的行為,均發生在《國安法》生效之前,法院在判決中模糊卻了「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

黎智英案備受矚目,開庭前有市民漏夜排隊,希望入庭旁聽。圖片來源: Leung Man Hei/AFP/Getty Images

判決出爐後,人權觀察亞洲區主任皮爾森(Elaine Pearson)透過信件發佈聲明表示:「黎智英被單獨監禁5年後以莫須有罪名定罪,是一場殘酷的司法鬧劇。中國政府虐待黎智英,目的是讓所有膽敢批評中共的人們噤聲。」

她呼籲:「各國政府應施壓當局撤銷案件及立即將他釋放。中國和香港政府應為處心積慮扼殺香港新聞界的措施付出代價。

「無國界記者」亦發佈聲明指,黎智英在嚴苛的條件下單獨監禁,每日僅能在鐵籠中進行50分鐘的「運動」,使其健康狀況嚴重惡化。他的家人警告其指甲已經脫落、牙齒腐爛,體重也大幅減輕。

聲明寫道:「黎智英是香港新聞自由的象徵人物,卻因為當局捏造的國安指控被判有罪,我們對此深表憤慨。他遭到非法定罪一事顯示出香港媒體自由的惡化程度驚人。必須明確指出的是:接受審判的並非個人,而是新聞自由本身,但這項判決卻將其擊碎。」

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CFHK)英國暨歐洲主任薩巴(Mark Sabah)認為,此項審訊結果「令人毫不意外」。他稱此案為一場「披著司法正義外衣的政治表演」,展現香港過去作為全球法律中心的聲譽已「徹底完全摧毀」。

本案受到國際高度關注,被視為評估香港新聞自由與司法獨立現況的重要指標,同時也是北京外交關係的一項考驗。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副總領事羅賓森(Sarah Robinson)、歐盟駐港澳辦事處副主任考夫曼(Matthias Kaufmann)皆到場聽取判決。

美國總統川普此前曾表示,要向中方提出討論黎智英案;英國首相施凱爾(Keir Starmer)亦指出,確保擁有英國國籍的黎智英獲釋是英國政府優先事項之一。

此前,黎智英的兒女黎崇恩與黎采多次向媒體表示,黎智英「健康狀況正在惡化」,擔心「父親時日無多。」港府則發稿譴責有關媒體報導「完全沒有任何事實基礎」,並表示黎智英羈押期間,得到適切待遇及醫療照顧。

專訪黎智英:我會與香港共存亡

05:10

This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the video element.

DW中文有Instagram!歡迎搜尋dw.chinese,看更多深入淺出的圖文與影音報導。

© 2025年德國之聲版權聲明:本文所有內容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如無德國之聲特別授權,不得擅自使用。任何不當行為都將導致追償,並受到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