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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和案纏訟21年今無罪

2012年8月31日

蘇建和等三人1991年涉嫌殺人被捕,歷經21年的訴訟,8月底無罪定讞。蘇建和希望台灣司法更進步,讓人權保障日益彰顯。

圖片來源: Yang Yaqi

台灣司法史上最具爭議性的案件之一

1991年家住在台北汐止的吳明漢夫婦被發現陳屍家中,警方在案發現場採集到王文孝的指紋和血腳印。王文孝被逮捕到案後,供出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3人共同犯案。這3人在檢警訊問時自白犯罪。雖然3人後來翻供,稱曾遭刑求,否認犯案。但是由於當時在軍中服役的王文孝已遭軍法槍決,無法對質,蘇建和等3人於是在1995年遭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

過去20年來,蘇建和3人6度被判處死刑,但是在2003年的第一次更審,以及後來的再更審,和本次的再更三審均被判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援引妥速審判法的規定,宣告此案定讞,不得再上訴。

蘇案是台灣司法史上最具爭議性的案件之一,多位法務部長迴避簽發其死刑執行令。另外,蘇建和3人在2000年、2008年二次婉拒了當時的總統陳水扁的特赦,因為他們3人自認不曾犯案,相信台灣司法終將還他們清白。

民間團體的聲援功不可沒

蘇建和3人在1995年被判死刑三審定讞後,蘇的父親便尋求民間人權團體的幫忙。包括「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等團體在1995年成立「蘇案平反行動大隊」,積極營救蘇建和等三人。依照當時的慣例,如果一個死刑犯判決死刑確定後3天就會被槍斃,所以該行動大隊成立後首要的任務是,阻止法務部部長的簽發執行令。當時的法務部長也就是今日的總統馬英九,接受了不簽發執行令的要求。之後,該行動大隊發起國際救援行動,引起國際重視,對台灣政府造成壓力。另外,也發動多次的街頭遊行等多項救援活動。最終促成此案在法律上獲得再審的機會。

成功關鍵之一  科學重建現場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的執行長林峰正在接受德國之聲電話採訪時稱,改變辯護策略是這次蘇案得以平反的關鍵之一。早期的辯護策略是強調:除了刑求逼供得來的自白之外,檢方沒有其他物證可以證明蘇建和3人涉案。但是這種訴求,一直不成功。所以他們改變方式,積極為蘇建和3人舉證,因而在2008年正式委託刑事鑑定專家李昌鈺進行命案現場重建,鑑定報告認為:本案極可能是王文孝一人所為。合議庭後來採信李昌鈺的鑑識報告,判蘇建和等3人無罪。林峰正說:「這個科學的現場重建,打動了法官。讓法官覺得,他做一個無罪判決是有支撐的。

民間團體:放寬再審制度

如今蘇建和等三人沉冤昭雪,該行動大隊因此發表聲明,希望司法應改革自己的錯誤。「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的倡議專員楊雅祺在接受德國之聲的訪問時說:「我們積極的呼籲改革整個刑事再審的制度,建立有效的改錯機制,才不會讓許多冤案一再發生。」

「蘇案平反行動大隊」在聲明中同時指出,蘇案是台灣司法史上首件透過刑事再審程序最後獲得無罪定讞的案例,打破司法死刑「零誤判」的神話。這次的平反,除了讓人看到蘇建和3人對台灣司法體制的堅持與勇氣,令人敬佩,但也見證了台灣司法的進步緩慢,有必要加速改革。

蘇案無罪定讞台灣人權司法新里程碑

林峰正稱,蘇案的無罪定讞宣示著台灣刑事司法上一個舊時代的結束。當台灣的司法自己承認過去的錯誤,司法改革就會有光明的未來。

作者:邱璧輝

責編:洪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