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爆炸案被告人冀中星被判六年監禁2013年10月15日2013年10月15日複製連結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廣告 今年7月20日在北京首都機場引爆爆炸物的冀中星被判處六年監禁。這名33歲的男子身患殘疾,需依靠輪椅行動。法院判決稱,冀中星故意在公共場合實施爆炸,其行為構成爆炸罪。據中國媒體報導稱,老家山東菏澤的冀中星曾在廣東東莞打工,期間與當地治安機構發生爭執,冀中星堅稱自己被治安隊員追打,身受重傷並導致完全性癱瘓。7月20日案發當時,此前上訪多時的冀中星在機場內拿出隨身攜帶爆炸物以示抗議,幾分鐘後將其引爆。法庭表示,冀中星爆炸案中除被告本人左手受傷之外,還造成現場一名警察受到輕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