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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不不 英國會否決脫歐四案

2019年4月2日

先前,歐盟有條件地同意,在特蕾莎.梅的退歐協議沒有通過的前提下,將脫歐期限從3月27日往後順延至4月12日。眼看月歷已經翻到4月,距離期限只剩下10天,英國國會卻仍然無法回答,英國究竟想要以什麼形式脫歐?

Großbritannien London Jeremy Corbyn spricht vor Theresa May im Unterhaus
特蕾莎梅聆聽反對黨科賓提建議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PA Wire/House of Commons

(德國之聲中文網) 4月1日,在新一輪的「意向性投票」中,脫歐4項提案都沒有獲得英國國會多數通過。這延續了上周英國各黨推出了8種解決方案,卻全數遭到否決的慘況。若在4月12日之前,英國國會都一直沒有辦法凝聚出結論,英國就會在無協議的狀況下直接脫歐。

然而,值得慶幸的是,雖然這次的投票沒有得到一個結果,卻縮小了票數差距。眾議院議長貝爾考(John Bercow) 從上周的八個提案中選出四個來表決,這四項分別是:

C案: 制定英國法,以之與歐盟協商關稅同盟(273同意:276反對)

D案: 共同市場2.0版(261同意:282反對)

E案: 將任何通過的脫歐協議付諸全民公投(280同意:292反對)

G案: 賦予國會最終投票權,廢除裡斯本50條,以避免無協議脫歐的情況(191同意:292反對)

在四個提案皆遭否決之後,國會以322票比277票,同意將議題延續至周三再次舉行意向性投票。而周二將會進行長達五個小時的內閣協商。

反對黨黨魁科賓建議道,既然首相可以將她的協議三度付諸國會投票,那麼國會在周三時也應再度考慮這天遭到否決的議案。

蘇格蘭民族黨的議員柏家輝(Ian Blackford)認為,該黨的票在國會中不受尊重,並表示:「有一天我們將決定自己的未來,以一個獨立國家的身份。」

如果英國沒有在歐盟議會選舉之前離開歐盟,按照歐盟法律,英國就必須參與議會選舉。歐盟代表並不樂見這一結果。

羅法/楊威廉(美聯社、路透社、德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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