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玩「校服誘惑」的德國
2015年11月15日(德國之聲中文網)德國《圖片報》網路版(bild.de)本周報導, 德國西南部巴符州一座天主教會主辦的中學校長,看不慣學校裡的眾多男生穿著肥大的運動褲來上學,決定提議給校園著裝立規矩,禁穿運動褲,同時考慮是不是也把帽衫衛衣等服飾列入"黑名單"。
這位現年46歲的女校長桑德拉‧弗陵格爾(Sandra Vöhringer)接受《圖片報》採訪時說,畢竟學校是讓學生為今後步入社會做準備的地方,那麼學生應該在學校裡學會什麼叫著裝得體。這位校長還說,已經給學生家長去信表達了禁止學生穿肥大、低襠運動褲上學的建議,而且多數家長表支持。弗陵格爾還說,附近的一座小學已經開始實行禁穿運動褲的措施,如果學生違反這一著裝規定,會被要求回家換衣服。
弗陵格爾說的這所實科中學的女校長裡德爾(Ilse Riedl)接受德新社採訪時說,學校不是學生休閒的場所,"著裝是一個人態度的表達"。
穿什麼衣服是個人選擇
今年夏天,德國北部漢堡一所中學禁止學生著裝太過露骨。幾乎在同一時間,德國南部一所學校禁止女生穿熱褲和露臍裝。現在又有關於禁止學生穿肥大運動褲的提議。此類消息在德國總會引發關於學校是否有權對學生選擇著裝的自由作限制的討論。
德國的部分私立學校對學生著裝有統一要求,基本實行校服制,甚至包括書包等文具。德國公立學校沒有校服制。一個例外是在2000年,漢堡Sinstorf一座公立實科中學引入了校服制。
支持德國引入校服制的觀點認為,學生穿校服,可以減少學生之間在著裝上的攀比,可以讓學生的家境區別不立即體現在服裝的品牌和檔次上。而反對者則表示,學生自由選擇和決定的權利更重要。另有觀點認為,除了服裝,還有許多其它物品,包括手表、手機等,也是消費水準和身份的象徵,因此統一穿校服並不能避免攀比和虛榮。
校園內著裝本應有分寸
在德國,教育屬於各聯邦州的決策范疇,沒有統一的全國規定,而所有聯邦州都遵循的一個原則是:教育就是要保障學生自由展現個性的權利。從這個意義上說,要禁止學生穿運動褲上學,似乎有違上述原則。畢竟某個老師或校長的個人口味,不能作為衡量和決定學生著裝的依據。
德國聯邦教育協會(VBE)的格爾哈特‧布蘭特(Gerhard Brand)同時承認:"一些學生的著裝的確不太得體。"不過他認為,最好的辦法是和當事人進行單獨對話,指出問題,建議學生主動穿戴更適合在課堂穿的服飾。
聯邦教育協會巴符州地區分會的發言人米歇爾‧格末爾齊克(Michael Gomolzig)可以理解該州女校長提出的禁止學生穿運動褲上學的初衷,但認為"要想讓學生在充分發揮個性的前提下學習知識,就不能讓學生都穿上統一的服裝。"同一個州的學生家長組織的代表卡爾斯滕‧裡斯(Carsten Rees)說的更加直接:"政府有必要在公民的外形方面做統一規定麼?"裡斯甚至認為,如果在這方面都統一規定,離專權體制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