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反死刑日:「民意」是維持死刑的藉口?
2018年10月10日(德國之聲中文網) 英國影子內閣脫歐大臣、工黨國會議員施凱爾 (Keir Starmer)和英國知名人權律師,「死刑計畫」執行長雷紹爾 (Saul Lehrfreund)兩度訪台推動廢死討論。他們在台灣期間拜會相關部會首長、非政府組織,也與被害者家屬見面,並與台灣民眾面對面討論死刑存廢。以下節錄兩人發言重點內容。
面對沒有教化可能的人,社會充滿不安,執行死刑才是解決方案?
施凱爾:國家有責任保護人民免於恐懼。把犯罪者關在戒備森嚴的牢獄中,應該就可以保護社會的安全。這是英國的做法。維持公共安全不用殺人。至於把「沒有教化可能的人」殺掉是對生存權的否定。這樣的邏輯感覺更重視的是省錢,而不是公共的安全。這樣的立論無法贏得大眾認同。
「沒有教化的可能」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人都是會改變的。在我的家鄉倫敦,我常去一家健身房跑步,旁邊一起跑的老人叫約翰。他今年72歲,2017年才從監獄中被放出來。他在42年前,20幾歲的時候因為一樁謀殺案被關。他現在已經不像過去一樣暴力,只是一個72歲的老人。不管一個人在年輕的時候如何有暴力傾向,40和50年過去後,他會是不一樣的人。我們都會改變。青少年時我們做的事,現在我們也都不會做了。人不時地在變。身為前檢察總長的我和謀殺犯更生人在健身房並肩訓練的事還登上了地方媒體。這件事告訴我們,因為沒有教化可能而判處一個人死刑是沒有道理的。
支持廢死的人常說是因為死刑的「恣意性」﹐可以幫我們舉例嗎?
施凱爾:英國與美國和日本在司法上有許多合作,像是英美在反恐上的合作。在我擔任檢察總長的任內,有恐怖份子計畫炸毀跨大西洋飛行的7架飛機。這種事件裡,會有不同國家的恐怖份子在不同區域共謀。問題來了,捉到這些嫌犯要在哪裡審判。華盛頓會說要在美國審判,如果是這樣,英國就要決定在英國捉到的嫌犯是否要引渡到美國。英國長期以來的政策,是不會把嫌犯引渡到可能被判處死刑的國家。如果英國這麼要求,美國會承諾不會判處這些引渡嫌犯死刑。雖然他們犯的是一樣的罪,但是卻因為被捕的國家不同,有人可能被叛死刑,有人不會。這就是死刑「恣意性」的展現。
如何與不瞭解死刑議題的民眾解釋廢死?
施凱爾:我的建議是,在兇案發生後,民眾情緒高漲,意見很多,這不是溝通最好的時機。最好是過一段時間,等這個社會冷靜下來。當一些恐怖的謀殺案發生時,談廢死一定很困難。這是一個要透過對話溝通和長時間討論的議題。
舉例來說,英國過去曾受愛爾蘭共和軍(IRA)的威脅,在英國各地發起恐怖攻擊。30年前IRA在英國伯明罕一個小鎮的酒吧引爆炸彈,造成非常大的傷害。當民眾透過電視畫面看到,開心出外喝酒的年輕人慘死在酒吧中,路上是他們的斷肢。如果在當下問大家,是不是想將這些人處以極刑,答案一定是肯定的。但是因為英國沒有死刑,所以當時被抓到的嫌犯被判處長期監禁。
這些被抓到的嫌犯都聲稱自己無罪。幾年過去都堅持無罪,一開始沒有人相信他們。有一位資深的法官很生氣,表示這些人居然有臉說自己無罪,做了這麼殘酷的罪行居然還讓他們上法庭受審。這名法官認為根本不該給他們充分的審判。沒想到25年之後,新的證據發現這些嫌犯是無辜的,推翻了先前的判決。這些嫌犯最後得以洗刷冤屈。如果當時英國有死刑,這些人一定會很快在輿論壓力下被判刑並執行,不會在多年後沉冤得雪。警方重啟調查後,找到了新的嫌犯。
這告訴我們,死刑的判決中一定有可能犯錯。在英格蘭和威爾斯很多冤案得以平反是因為新的證據,特別是新科技,像是DNA證據出現。很多冤案當時都是自白認罪。如果你問大家,無辜的人也有應該被判處死刑,你還支持嗎?答案一定也是會有超過80%的人否定。如果不去管這些可能的錯誤,堅持死刑,一定會有出錯的一天。
死刑存廢和民意之間的關係?可以用公投決定嗎?
施凱爾:如果只問要不要死刑,無法很細緻的討論這個問題。人權是個普世的價值,對每個人都適用。很重要的一點,是要保護少數族群的意見。不能以多數人的意見為依歸。比如說,如果有一個公投說,80%的人都支持酷刑,我們應該這樣做嗎?當然不是。
二次世界大戰時,德國納粹對於人權的迫害,是符合當時納粹的法律的。他們受到批評時就回復,是依照國內法律來依法行政,別的國家不應該干預。最後造成了大屠殺悲劇。雖然在二戰前,全球就有很多人權機制,但是在二戰後,世界各國統一認為,講人權不該只關心國內情形,而應該形成國際標準,提供普世性的保障。這是人權保障中很重要的歷史發展。
雷紹爾:民意是複雜的,並不是非黑即白。以民調來說,問的時機點也很重要。假如前一天才發現有5件死刑冤案,跟前一天發生重大謀殺案,民眾對死刑支持度會很不一樣。雖然維持死刑的國家以「民意」為藉口,這些政府卻不知道這個問題真正的答案。以台灣為例,如果問是否支持死刑,民調會有超過80%的人支持死刑,但如果問是否「強烈」支持死刑,卻只有35%的人。民調要看怎麼解讀。
英國人是怎麼達成廢除死刑的共識?
雷紹爾:英國國會議員、司法體系人員和媒體很仔細去檢視英國死刑判決。獨立的皇家調查委員會介入調查,結果發現,死刑執行不可能避免「恣意性」,一定會有主觀性的裁量在其中。有一些相近的案子,但判決結果卻很不一樣,有些造成了冤案。這類討論最終的結論是,不管民意怎麼看這件事,死刑是違反人權的制度。英國當時的國會展現政治領導決斷力,投票廢除死刑。就跟所有其他已經廢除死刑的國家一樣,大眾也慢慢接受。廢除死刑後,現在英國下一代的人回顧死刑,會認為是歷史課本裡野蠻的懲罰。
你們會到美國和日本還有死刑的民主國家推廢死嗎?
雷紹爾:美國已經有許多相關組織在推動,改變也很多。就去年來看,是美國一個世紀以來判決死刑數最少,也是處決數最少的一年。美國2017年只有5個州執行死刑。
至於日本,我們與一位犯罪學家Mai Sato合作,針對死刑民意做調查。與政府所做出的調查結果不同,Mai問了一個不同的問題,她發現支持死刑的人,也可能同時考慮廢除死刑,不像政府說得這麼支持死刑。還有一項合作工作是冤案救援,像是日本非常有名的袴田岩案。他在獄中服刑超過48年,但最新的證據,包括DNA證據都顯示,他不可能是犯案者。日本在冤案上的研究不多,只有少數的專家和學者投入。在日本有許多的冤案都是因為「被告自白」而起。我們也在協助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