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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修訂《反間諜法》 擴大國安執法權力

2023年4月27日

中國最高立法機構26日宣佈通過修訂《反間諜法》,將「網路攻擊」定義為間諜活動,並擴大了國安單位的執法權力,包含禁止嫌疑人出入境中國。相關修訂為何使在中國的海外人士、企業坐立難安?

中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愛立26日表示,修訂後的《反間諜法》將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實施的「網路攻擊行為」,明確定義為間諜活動。圖為中國共產黨黨旗
中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愛立26日表示,修訂後的《反間諜法》將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實施的「網路攻擊行為」,明確定義為間諜活動。圖為中國共產黨黨旗圖片來源: Wang Zhao/AFP/Getty Images

(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週三(4月26日)宣佈,通過一項《反間諜法》最新修訂,其中擴大了對間諜行為的定義、國安單位的執法權力,更要求郵政、電信及互聯網服務業者配合政府打擊間諜活動。

這是自2014年以來中國首次更新該法,且新制將於今年7月1日起生效。有分析人士告訴《日經新聞》,此舉將使外國人在中國開展業務的風險提高,更容易受到中國政府的審查。

新華社26日報導,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愛立26日表示,該草案將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實施的「網路攻擊行為」,明確定義為間諜行為,並擴大了竊密對象的定義範圍,包含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所有文件、數據、資料和物品。

為赴中國投資提供諮詢的律師事務所Harris Bricken合夥人哈里斯(Dan Harris,音譯)向《華爾街日報》指出:「舊的條文只提到國家機密,現在則涵蓋了國家利益。」

此外,王愛立特別指出,中國政府還在該草案中擴大了國安人員的職權,包含對涉嫌間諜行為的人員,可以「查閱調取數據、傳喚、查詢財產訊息」,甚至「通知移民管理機構不準其出入境」。

該草案也寫道,任何中國公民和組織都應當依法支持、協助反間諜工作,包含郵政、快遞等物流運營單位和電信、互聯網服務業者,都應在國安機關調查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中國美國商會總裁何邁可表示,中國境內的拘留問題的確是商界人士關心的重點。圖片來源: Dita Alangkara/AP/picture alliance

海外企業惴惴不安

《日經》26日報導,自2014年《反間諜法》頒布以來,中國已經拘留了數十名涉嫌從事間諜活動的中國人和外國人,其中包含至少17名日本國民,且至今尚有5人未獲釋。

上個月,一名來自日本安斯泰來製藥公司(Astellas Pharma)的員工也在北京遭到拘留。2日,日本外相林芳正在北京與中國外長秦剛會晤時,曾呼籲釋放該僱員和其他個案,但當時秦剛僅表示,中國將依法處理相關案件。

東京「Sompo」風險管理公司員工瀨戶宏樹(Hiroki Seto)告訴《日經》:「在那裡(中國)居住或旅行的人需要意識到,他們很可能正在被監控。」他補充:「當他們去到(中國境內)不熟悉的地方時,應該向當地人瞭解軍事設施的相關位置,並儘可能不要出入這些地方。」

部分分析人士認為,北京將間諜罪變成無罪不包,並曾以此名義對他國進行報復或懲罰。2018年底,當加拿大依據美國引渡請求,依銀行欺詐等罪名逮捕了華為常務董事兼財務長孟晚舟時,中方隨後以「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為明拘捕2名加拿大公民;2020年,在澳大利亞呼籲對中國進行新冠病毒溯源調查之後,中國在當年6月以涉嫌「洩露國家機密」為由,逮捕了澳籍華裔媒體人成蕾。

如今該法再遭修訂、擴大觸法定義,令許多外國個人和企業深感不安。他們認為修訂草案的內容廣泛且模糊,可能進一步遭到北京當局濫用,而他們家人、公司僱員的安危也可能受到威脅。

對此,中國美國商會總裁何邁可(Michael Hart)向《日經》透露,中國境內的拘留問題的確是商界人士關心的重點,「因為他們不希望在只是試圖收集商業情報的情況下,被認為是在做壞事」。不過他另補充說,外籍人士在中國被拘留的情況仍屬罕見。

中國美國商會26日發佈一項調查指,有近四分之一(23%)的美國公司正在或準備移出中國市場,主因即來自中國日益強化的國安規範,以及不斷升溫的中美及台海緊張局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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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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