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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中國公益圈、媒體圈MeToo:風潮忽然湧起

德國之聲 中文網
2018年7月26日

中國媒體近日出現了不少有關公益圈、媒體圈人士被指控性騷擾、性侵的報導。對於爆料的做法本身,也有人提出質疑,認為是"網路審判"。女權人士則認為恰恰相反:受害者受到污名,施暴者完美隱身。

Jahreshauptversammlung Deutscher Bühnenverein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B. Pedersen

(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媒體近日引人注意地出現了不少關於一些知名公益圈、媒體圈人士受到性騷擾、性侵指控的報導以及評論。這是否是美國MeToo運動對中國的波及?如何看待反對者對爆料做法的批評?

在北京的非政府組織"女權之聲"一位工作人員匿名接受了德國之聲記者的採訪。今年3月,該組織的微博和微信公眾號突然無法使用,而當時正值全球範圍內MeToo運動如火如荼之際(見德國之聲此前報導)。

德國之聲:最近幾天似乎中國媒體有關性騷擾、性侵爆料事件的報導一下子多起來,您的觀察是這樣嗎?

女權之聲:其實從今年年初高校反性騷擾開始,已經有很多人在參與和討論。但高校反性騷擾最後推動機制的行動,在高校受到打壓。並且中國媒體普遍的審查制度,導致新聞媒體很難報導相關內容。所以,前面很少能在主流媒體中看到回應、評論和跟進。即使能發出來也壽命很短,就被刪除。這跟輿論環境有關。

後來,大概7月這段時間,陸陸續續是有一些算是各行業比較有資源的男性,無論是這次爆出的雷闖、馮永峰,還是最近這兩天有被提到的章文等人,都是各行各業無論是公益還是媒體業,都是比較有資源、地位和權力的。

我覺得,可能高校屬於體制內的一個部分,高校內部也更加等級森嚴,高校管理方式也是以維穩方式為主。在高校當中推進反性騷擾機制或做反性騷擾活動,會觸及很多高層的利益。

公益圈、媒體圈與高校MeToo的不同

但在公益行業,雖說也會有一些比較有權力的人壟斷資源,可能還是廣泛存在性別歧視,性別平等狀況也堪憂。但相對來說,公益行業是以道德、信用作為活動的資本,所以可能也更在意在這方面的形象。尤其是很多機構,比如女權之聲、婦女機構一直在做反性騷擾、性別平等的倡導,所以在這件事發生後,大家反應很強烈。

比如雷闖是公益行業大家都很熟悉的人。他的媒體曝光量是很大的。所以當爆出這件事發生在他身上的時候, 影響力會更大。

公益機構對這個事情的反應比較快,很多機構相繼發聲明、聯署、堅定承諾、表達態度。這是高校MeToo跟公益圈、媒體圈Me Too的差別。

此外,我覺得這個事情也是有一些基礎的。大概一兩年前,南方報業系統爆出記者成希涉嫌性騷擾、性侵女實習生,當時就引發很多關注。當時還沒有MeToo,但大家已經私下議論說,這樣的事情可能還有很多。在很多女性媒體從業者看來,這也不是個例。

我覺得,大家都知道這些所謂大佬、權勢男性幹了什麼,但很多人一直隱忍不發。有當事人的心態是,我是遭到了性騷擾,我雖然感到不舒服,但感到難以界定:這個人是做好事、有影響力的人,性騷擾控訴好像是給道德模範抹黑。所以,當事人自己會有很多認知失調產生。尤其是周圍的人不瞭解情況,覺得性騷擾的實施者是道德很崇高的人。

MeToo逐漸發展成世界範圍的運動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NurPhoto/M. Fludra

德國之聲:新近爆出的這些事件和從美國傳開的MeToo運動有沒有關係?

我覺得可能有一些互相感召的作用。畢竟許多當事人直接用了MeToo字樣。包括高校反性騷擾,最早爆出的羅倩倩也直接說了自己受了Me Too感召。

但我覺得也不能說,只受到美國MeToo的影響。因為遠在美國的MeToo對中國影響比較大以前,在公益圈就有這樣的案例,用職務之便騷擾不少女生。這種在各個行業利用資源、名望騙取女生信任。因為這本來就是權力關係不對等、名人光環在裡面。他們下手的對像是比如實習生、職位低的女員工、有求於自己的比如來採訪的女記者。這就是利用自己的權力關係來謀取私利。

我覺得,在美國MeToo真地影響中國MeToo之前,中國一些相關從業者自己已經發現這樣的問題。但我們前面說了,在中國受媒體環境所限,很多消息發出來也很難有後續,一旦成為熱點可能很快就會被刪除。

但這次,我覺得,因為爆出來的實在是太多了,它可能也刪不過來。此外,陷入這個事情的媒體圈從業者、公益圈從業者可能也比較在意在媒體當中的一些策略和形象。所以我覺得,大家也會使用一些更利於傳播的策略和手法,來進行故事的講述和爆料的過程。

德國之聲:一些名人也在網上發聲,觀點不盡一致,有人提出,應當採取法律手段來解決性侵的指控,而不是用"網路審判"。您怎麼看?

我覺得現在遠遠沒有到達所謂"網路審判"的程度。比如在雷闖的事件爆出時,就有其他後來被傳可能有性騷擾行為的男性公益大佬為其站台,說要鼓勵他重新開始。現在網上推文有人把這個現象比作公益圈中的兄弟會,就是說一個男人之間的聯盟。作為既得利益的男人,覺得自己可以放私地使用權力徵用女性身體作為性資源,他們覺得這個事情並不嚴重。

所以他們會傾向於把性騷擾事件被爆出說成是幾種理論:比如說桃色新聞、權色交易、女生報復、某種陷害。他們會天然站在一起成為一個同盟。他們明確地傳遞出一種價值觀:這樣的事情是OK的。我也聽到一些說法,有些人士確實是影響力比較大,所以就算是他有性騷擾的訊息爆出,也很快被刪除,難以持續傳播。

質疑當事人、二次傷害遠未消失

其實,質疑當事人,還有二次傷害當事人的言論遠遠沒有消失,沒有銷聲匿跡。所以,所謂網路審判是不存在的。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於,我們的國家對強姦、猥褻是有法律規定的,但對性騷擾只有原則規定,即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實際上它的懲罰措施,以及怎樣去判斷,這一塊的界定是很不清晰明了的。所以,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時機來向公眾澄清這個概念。

此外,我覺得可以從美國MeToo中尋找一些靈感。比如,美國MeToo最早是在社交網路流行起來的。當時,這些女性只是自爆說我曾經什麼時候被強姦、被性騷擾,這件事給我帶來怎樣的傷害,甚至是包括我是怎樣應對、怎樣走出來的,今天我要把這件事說出來,不再保持沉默。最開始也不是以訴諸法律作為問題唯一的解決方式。

對受害者的污名:甚至同情也是歧視

MeToo的初衷在哪兒呢?我覺得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我們的社會對性騷擾、性侵當事人還存在很多污名。無論是懷疑,甚至是同情,連帶表現出對性的污名:比如覺得這些女性很慘,他們已經不貞潔了,他們的人生都被毀了。哪怕這種帶著同情的敘事,其實都是歧視的表現。

所以女性這種大規模站出來自爆,不光是說我一定要讓施暴者受到懲罰,這當然是一個重要的方面。但還有一方面就是消除這個社會對性暴力受害者的污名。

我接觸到的很多當事人說,我本來是很害怕的,我以為只有我自己遭受過這個經歷。但聽說其他人也有類似經歷的時候,我就有勇氣把這個說出來了。這是從一個人個體的勇氣變成一個群體性的勇氣。

所以,我覺得,一來是現有法律不足,不能讓所有施暴者都得到應有的懲罰。但當事人是需要討回公道的,那怎麼辦呢?

爆料的好處是:在一定程度上,揭露這些人--這些人基本上都不是一次性的行為--對於保護潛在受害者是有好處的。

是弱者的呼喊,還是「網路審判」?圖片來源: Imago/Reporters

德國之聲中文網:有些反對爆料做法的人,並未否認性騷擾行為的不當。在章文的事件中,鄢烈山回應,"窮盡合法程序",而不是用"網路大字報"的方式讓人"身敗名裂",您是否還有補充回應?

首先,即使法律對強姦有了相關規定,但是否所有受害者都能得到公正?這是令人存疑的事。所謂程序正義,到底是否真的存在?其實我們並不是法官,我們並沒有審判他,我們只是揭露他,只是說出了發生的事實。

在一個結構不平等的環境之下,所謂要求正義、公平,其實是跟施暴者站在一起。因為在性騷擾、性侵發生之後,被要求提供證據的人竟然是受害者。

指責當事人:施暴者完美隱身

所有人都圍上去說:證據在哪?有沒有什麼證據證明你說的是真的?但在這一片對當事人的指責和要求聲中,施暴者本身卻完美的隱身了。甚至是什麼樣的證據能足夠讓大家滿意?

之前很多的言語性騷擾,有相關截圖發出來的時候,大家總是說:你為什麼沒有明確拒絕?你為什麼婉拒?你為什麼還要跟他繼續聊天?或者你的對話不合常理。或者你為什麼不能夠拒絕他?會有各種各樣的理由和質疑。

其實沒有一個當事人應該是完美的,也沒有一個當事人應該這樣被無窮無盡地懷疑。但大家的慣性思維是要求受害者提供自己受害的證據,但沒有人要求施暴者提供自己沒有傷害別人的證據。

我們一直在強調機制和法律的重要性。但是,事實上,像新近針對一位央視主持人的爆料,因為這些施暴者都是相對更有資源和權力的男性,他們和國家機器體制有很多的聯繫。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怎麼能夠期求任何地方的警察在接到類似的報案、舉報都能完全公正地處理呢?現有的處理機制下,其實很多警察沒有得到相應的培訓。他們對於強姦受害人或性騷擾當事人的態度,往往會給當事人帶來很嚴重的二次傷害。

我接觸的別說是權力關係性騷擾了,就說公車性騷擾、地鐵性騷擾,能夠有一些相關證據,比如錄像,警察的態度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當社會對這件事的重視程度遠遠不夠 ,並且大家會首先對性犯罪的受害者本人更質疑的權力關係生態下,我們是沒有辦法希望僅僅通過法律來解決這些問題。

 

以上採訪有刪節,隱去部分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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