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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9日講到中國同巴基斯坦的關係,德國海德堡大學南亞研究所的秦格爾(Wolfgang-Peter Zingel)認為,對於巴基斯坦來說,中國是最值得信賴的夥伴,雙方的合作也有很長的歷史。"從上世紀50年代開始兩國就頻繁接觸,迅速劃清了邊界,之後中國還為巴基斯坦建了一條路,從新疆到巴基斯坦,就是喀喇昆侖公路(Karakorum Highway)。兩國也共同展開了一個港口擴建項目。在核領域也早有合作。"
"中巴與美印競爭"
早在1991年,中國在巴基斯坦旁遮普邦的傑什馬建造了首座核電站。2005年破土建造第2座,並將於明年竣工。最新達成的合作談判在多年前啟動,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CNNC)在其網頁公佈的訊息是,中巴雙方於今年2月就傑什馬民用核反應堆項目達成一致。《金融時報》報導說,一名未透露姓名的巴基斯坦官員表示,"中國兄弟又一次應我們的要求,與巴基斯坦進行核領域合作。"海德堡大學南亞研究所秦格爾認為,中國同巴基斯坦不斷加強核領域合作,也含有"競爭"成分在其中:"美國和印度之間簽署的核協議,顯然是原因之一,中國和巴基斯坦也要加強合作,而且美國對此應該不會發表反對意見。"
"擔憂並非無理由"
儘管中巴雙方都強調核反應堆只用於民用領域,但仍不能消除國際社會對核材料安全的擔憂。本月初在華盛頓核安全峰會上,防止核材料落入恐怖分子之手是會議的核心議題。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在會上表示,北京政府全力支持防止核擴散、保障核安全的努力,但也強調了民用核利用的權利。巴基斯坦被認為是塔利班的重要據點和恐怖分子培訓基地。巴國內局勢也不容樂觀。中國為巴基斯坦興建新核反應堆,人們是否要為核材料安全問題擔憂呢?海德堡大學南亞研究所的秦格爾說:"擔憂不是沒理由的。不過巴政府和軍方一再強調,該國的核材料非常安全,不會落入恐怖分子之手。這也是目前國際上對巴基斯坦核材料安全程度的評估。"
相關監督機制問題有待澄清
僅有評估還不能保障巴基斯坦的核材料得到足夠的保護,中國為巴基斯坦建造的和將要建造的核反應堆是否只作民用也需要獲得國際相關部門的檢查。巴基斯坦不是國際原子能機構成員,中國是該機構正式成員,也是《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簽署國,並在2004年加入的核供應國集團(NSG),所以在對中國的核項目和由中方參與的核項目的監督工作方面還有一些尚待澄清的問題。
維也納原子能研究所研究核安全法律制度的格斯特(Christine Göstl)表示,核供應國集團成員國有義務加強核出口管制,防止敏感核材料出口到未參加《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國家。而巴基斯坦正是一個沒有簽署這一條約的國家。所以現在中國要首先澄清,如何在遵守相關條約的框架下,為巴基斯坦建造核反應堆。
作者:謝菲
責編:洪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