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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律師易成被告?

萬方(摘編)2014年12月17日

本周三,《法蘭克福匯報》聚焦中國《刑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擾亂法庭秩序罪一事,稱這會導致力量格局更加向法官一邊傾斜。在未來,中國的刑事辯護律師們更容易自己變成被告。

Gerichtsverfahren Xu Zhiyong Bürgerrechtler in China 26.01.2014
圖片來源: Reuters

(德國之聲中文網)"在6個月前浦志強被逮捕時,網路上可以看到苦澀的評論:『現在中國的律師們自己也需要律師了』……以模糊的『尋釁滋事』罪名逮捕浦志強被看作是對中國其他人權律師的警告",《法蘭克福匯報》12月17日政治版的一篇文章在開頭這樣寫道。

"如今中國政府要通過新的處罰威脅來恐嚇律師們,對其法庭上的辯訴進行修剪。"文章寫道,中國全國人大公佈了《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對《刑法》第309條進行了改動。其中增加了"侮辱、誹謗、威脅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者"以及"有其他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處以3年有期以下徒刑。

中國著名律師浦志強圖片來源: Reuters

500多名中國律師和法律學者在一封致全國律師協會的公開信中對該改動進行抗議,文章寫道。公開信中說,改動違反了《刑法》基本原則,"侮辱"、"誹謗"是主觀性很強的詞匯,不同的法官和檢查官可以做出不同的解讀。信中還表示,新規定會讓辯護律師面對法官時愈發膽怯,讓法官和檢察官更加傲慢,"使得原本就失衡的控辯格局進一步向控方傾斜"。

"一方面是新條例的支持者稱,該條例幫助維持法庭秩序;另一方面,中國的人權律師們認為,新條款針對的主要是他們和那些所謂的'弱勢群體辯護人"--比如那些為訪民辯護的律師。"文章援引公開信聯署者之一的律師陳建剛的話說,在中國的司法體系中,辯方本來就處於弱勢地方,這一條款將賦予法官在面對辯護律師時更多的權力。

"在過去幾個月,有3起事件被曝光,其中律師因為嘗試與其代理人見面或者嘗試調查案件事實而被逮捕。"

文章在最後寫道,發信的律師們希望通過公開信取消這條新規。與此同時,浦志強等已經被捕的律師感到了緊張氣氛的加劇。浦志強的代理律師莫少平說,浦志強又被增加了"煽動民族仇恨"和"分裂國家"兩項重罪指控。如果罪名成立,浦最高可能面臨無期徒刑。

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AFP/A. Stankovic

"中國受歡迎的訪問"

《南德意志報》周三繼續關注中國總理李克強在貝爾格萊德參加"16+1"峰會一事:

"中國總理已經28年沒來過貝爾格萊德了。如今,終於又有一位到訪。在塞爾維亞首都,中、東歐16國的政府元首爭先恐後地與李克強碰面。他們都在爭一件事:在北京向該地區許諾的數十億投資中分一杯羹。"

文章隨後寫道,中國當然不是無私的慈善家,而是將錢投在了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基礎設施項目上。另一方面,這些大多貧窮而競爭力不強的東南歐國家拿錢也無可指摘--特別是那些因金融危機而備受壓力的歐洲銀行表現謹慎的時候。"歐洲無需因為北京的舉動而擔心東歐被賤賣,但確實有理由保持警惕。"

這和北京投入的資金規模無關,文章說。中國和東歐16國2014年的貿易總合比德國與波蘭之間的貿易額還小不少。另外,北京許諾的100億美元投資對於東歐人來說,也不過是滄海一粟--"更何況北京實際上只會兌現其許諾中的一部分"。

"在波蘭,歐洲建築公司早在2010年就敲響警鐘,因為北京試圖通過國家補貼的傾銷價格將這些歐洲公司擠出歐盟參與的高速公路項目。在歐盟監管不到的塞爾維亞,批評者指出,與北京合作的項目是在無競爭的前提下簽署的,而且本地經濟從中獲益很少。"

文章在最後提醒道,歐盟在監督中國在該地區的基礎設施投資項目時要保持警惕性,畢竟貝爾格萊德的16國中有11個是歐盟國家。"這個地區需要投資,然而歐盟必須保持警覺。"

[本文內容摘編自其他媒體,不代表德國之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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