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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ische Rechtsanwalt Tibet

石濤2008年4月17日

3月14日西藏發生騷亂之後,中國官方將其定義為部分暴力分子的「打砸搶燒」事件,根據中國媒體報導,在包括西藏臨近省份在內的地區之內已經有數十人因此被捕。與此同時,一些中國內地的律師在網路上發表聲明,表示願意為被捕藏民提供法律幫助。

拉薩騷亂圖片來源: AP

4月2日,以北京律師滕彪,李蘇濱為代表的一批法律界人士在網路上發表聲明,呼籲有關部門嚴格依照憲法、法律和有關刑事訴訟程序對待被捕藏民,杜絕刑訊逼供,尊重司法獨立,維護法律尊嚴。同時,參與簽署聲明的18名律師還表示願意為被捕藏民提供法律幫助,聲明簽署人之一的李蘇濱律師還為"律師進藏"起草了一份行動綱領,他說:"西藏事件出來之後,我考慮當地應該有很多事件要求處理,是不是應該有一個律師的團體去西藏。我隨後聯繫大家報名的時候,還制定了一個關於進藏活動的行動綱領,落實17大依法治國方針,為黨和政府排憂解難,為藏族同胞護法維權,這樣一個三十字行動方針。"

李蘇濱表示,中國法律並沒有就律師在異地受理業務作出限制,因此他們完全可以依法為西藏地區民眾提供法律幫助,而這其中包括許多方面,比如,如果有民眾在打砸搶事件中財產受到侵害的話,律師可以代理民事業務,此外被逮捕的藏民可能也需要辯護律師,以維護他們的權益。但是,據李蘇濱律師透露,在聲明發表之後,目前還沒有藏民向他尋求法律幫助。

此外,由於西藏事件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中國政府對律師們的聲明作何反應也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之一。曾有網路報導稱,部分聲明願意為藏民提供法律幫助的律師受到了司法當局的暗示,希望他們不要參與西藏事件的法律訴訟過程。李蘇濱律師表示也聽說類似傳聞,但他自己並沒有受到任何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構的類似勸告,他說:"我也是在網上看到的,說有司法部門的人跟他們進行商談,提到去西藏是不是不妥。我也聽滕彪律師說,司法局也跟他談了,但也沒有說不讓去。這說明我們的司法機關也是有依法治國的觀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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