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給《精神衞生法》開綠燈
2012年10月26日
(德國之聲中文網)本周五(10月26日)中國立法機關通過了《精神衞生法案草案》,該法律將把精神健康服務標準化,要求綜合性醫院設立精神科門診或者心理治療門診。
近年來,國家媒體和維權人士多次報導了民眾「被精神病」的事件。精神病院已經被地方政府用來讓上訪者和普通民眾噤聲的一種工具。
人權人士多年來一直指責,中國當局經常在沒有任何證據,違背個人意願的情況下,把持不同政見人士關進精神病院。這項《精神衞生法》把患者的權利保護納入到法律范疇。
人權人士把醞釀了二十多年才得以通過出台的《精神衞生法草案》稱為是一場艱苦的鬥爭。不過該法律仍然低於國際標準:在無司法審查的情況下,允許非自願性治療。
中國官媒新華社報導,該法將保護精神病人,「遏制濫用強制性精神治療,保護公民,避免其接受不必要的治療或者是非法住院。「
人權觀察組織的研究人員林偉(Nicholas Bequelin)接受路透社採訪時表示:「我們對該法案的出台表示歡迎,因為有法總比沒法強。最重要的是,這項法律將會允許民間社會對中國精神病管理加強監視,以推進其改善並加大透明度,並削減、限制了警察的權利。「
活躍人士一直認為,中國當局在沒有提供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把那些他們認為是鬧事者的人關到精神病院。這種策略已經被用來壓制持不同政見者和上訪請願者。最近,「被精神病」的例子也在家庭糾紛中出現。
有國家媒體報導,有些公民在違背自己意願的情況下被關進了精神病醫院。比如一位金店老闆陳國明(音譯),因為拒絕借錢給其妻子的家人,在2011年被妻子送到精神病院關了56天。
新華社報導說,《精神衞生法》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違背本人意志進行確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礙的醫學檢查。」林偉表示他仍然關注中國警方運人進精神病醫院的情況,這些人被當局認為是麻煩製造者。
中國長期以來一直被批評缺乏精神健康領域的法規,民眾也沒有權利要求讓獨立的調查機構來評估他們的精神狀態。
新華社援引中國衞生部的數據,中國目前大約有1600萬人口患有嚴重精神疾病。
來源:路透社/美聯社 編譯:文木
責編:洪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