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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每年處決八千人, 錯案與腐敗嚴重

德國之聲中文網2006年3月1日

按照研究機構的估計,在中國每年處決的犯人數量大約有 8000人。這個數據超過全球其他國家的總和。很多死刑犯根本沒有辯護人, 他們本身也沒有犯罪。有些犯人在被審問的過程中遭受虐待, 有些犯人根本就是無辜的。此外,因買賣犯人器官存在的腐敗也十分嚴重。

死亡之椅圖片來源: AP

社會學研究機構法律研究所的副所長同樣也是死刑的反對者,劉仁文(音)教授說,被處決的犯人的確切數字是一個「國家秘密。」 對在法律宣判和執行死刑的過程中司法的公正性, 劉教授提出質疑:「這是很糟糕的事情。如果我們連真實的數據都不知道, 怎麼能夠進行一場行之有效的改革呢?」 但他認為, 每年8000人的數字是現實的。

90 年代初被處決的犯人數量一年裡應該有 10000 多人。97 年時,盜竊罪還可能被判死刑,1997年以來,被判死刑的人數下降了40% 到50%。 在中國還有68種犯罪行為會被槍決或被注射毒針。至少一半連暴力犯罪都不是,比如象貪污,經濟或財產犯罪。 最近, 國家媒體允許報導越來越多的司法機關的錯案。 比如, 比如一個肉鋪老闆因謀殺一個女服務生而被判處死刑,那個人後來又活生生的出現了。劉教授在報導中看出端倪:「這其中必有問題。」

為了更好地體現司法公正,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準備從省級法院收回死刑覆核權。劉仁文認為,這個做法至少能減少20% 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已經成立三個專門機構,準備承擔即將增加的死刑覆核工作量。但是具體什麼時候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覆核權,目前還不清楚。在這個過程中,最高法院院長遇到了來自地方的種種阻撓。對於地方機構的違抗反抗, 劉仁文說:「各方都想保持自己的權力。」

對於國外批評的在中國被處決的犯人的器官被取走的問題上,劉教授證實說,原則上禁止取走死刑犯的器官。只是在緊急情況下存在例外, 或者在死刑犯同意的情況下。然而事實卻是另一回事。 劉教授從法官那兒聽說:「這的確是個問題, 必須加以討論。」 法院和醫院之間可能有「非常緊密的關係」, 因為醫院為犯人器官付給法院很多錢。 「那是秘密進行的,可能存在腐敗。」劉仁文評論說,至少死刑犯的家屬應該拿那個錢。

中國人的傳統觀念是,執行死刑有利於打擊犯罪,但是劉教授為此據理力爭。他反對說:「死刑並不會造成特別的威懾力。我們應該廢除它。」對此這位法律教授看得很透徹:「 我覺得,中國的社會還沒有認同這一點。」當然,這並不是大家普遍怎麼看的問題,而是政治的意願起著決定作用。 最高法院有幾個法官比較認同他的看法。為了能夠讓社會信服,媒體應該自由報導錯案。 由於警察常常暴力逼供, 劉教授警告說:「正是因為刑訓拷問才造成了很多的被宣判死刑的錯案。」

朗德威爾發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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