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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統一是台灣人的義務?

邱璧輝(台北特約)2015年7月2日

中國新版《國家安全法》明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港澳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台灣朝野嘩然。

Flagge China und Taiwan
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AFP/P. Lin

(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全國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周三表決通過新版《國家安全法》。其中第11條第2款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對此,台灣各界嚴正抗議大陸否定了中華民國的國家主權。

傷害台灣人民感情

台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委夏立言批評這樣的做法"不禮貌"、"不妥當"。夏立言指出,他其實在5月份參加兩岸事務首長會議(也就是俗稱的夏長會)時,已經向大陸國台辦主任張志軍表達過台灣的立場。夏呼籲大陸正視兩岸分治的現實,任何片面的作為都不能改變這個現實。

國民黨准總統參選人、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也立即發表聲明指出,大陸新《國家安全法》將台灣與港澳並列,引發台灣民眾高度疑慮和不滿,充分顯示北京仍未正確認識兩岸應有的政治地位,不尊重中華民國政府存在的事實。她呼籲北京:切勿以任何作為造成台灣人民尊嚴或情感的傷害!

民進黨發言人鄭運鵬表示,台灣的前途應由2千3百萬人民自己決定。北京這樣的做法不尊重台灣人民的感受,台灣社會難以接受。他同時要求馬英九政府要嚴正抗議,以捍衛台灣利益和尊嚴。

台聯:停止兩岸交流

台聯黨團總召賴振昌對德國之聲記者說,北京的作法是 "自我陶醉"。中國統一是不是台灣人的義務,應該由全體台灣人民決定,不是大陸可以片面決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曾統治過台灣,怎能做此"一廂情願" 的規範。如果這種邏輯可以成立,大陸大可對美國說"和中國統一是美國的義務"。

賴振昌要求台灣政府不但要做更嚴正的聲明,同時應展現具體的抗議行為,也就是立即停止所有和大陸的交流,貨貿協議談判也應該立刻取消。

中國全國人大通過新的國家安全法圖片來源: Reuters/K. Kyung-Hoon

反分裂國家法的"進階版"?

賴振昌稱新《國安法》其實是《反分裂國家法》的進階版。賴解釋:2005年北京政府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只是反對進行分裂,《國安法》則不僅不允許分裂,更進一步主張,統一是台灣的義務。

淡江大學美洲研究所教授陳一新在接受德國之聲訪問時稱,相較於《反分裂國家法》,《國安法》其實是一個"更審慎的版本"。依照《反分裂國家法》,如果大陸領導人下令攻打台灣,便可立即行動。有了《國安法》,攻打台灣的想法就必須經過大陸人大常委會的同意。換句話說,中共考慮對台動武的時間會因此拉長,時間一旦拉長,其他國家就有機會介入、干預,如此一來有助於台海問題的和平解決。

政治操作?

賴振昌還稱,大陸很明顯的想借此操做台灣明年的大選。但他認為這種做法極為"不智",因為這種傷害台灣國家利益和尊嚴的做法只會引起台灣人民對中國的不滿。

陳一新也認為,正值台灣選舉前敏感時刻,大陸通過此項法案必然有其政治用意。可能大陸體認到,民進黨明年執政的機會很大,為了防止民進黨的蔡英文當選後作出對兩岸關係不利的舉動,決定先行警告。通過《國安法》不僅讓中共更進一步走向法制社會,同時,也給台灣未來的執政者先來一個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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