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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3日

奧運會使世界特別關注中國,西藏暴力騷亂更是引起國際社會廣泛關注,中國政府誓言要同"藏獨分子"展開一場激烈的戰鬥。但除了分裂主義分子,中國政府對待其他異議人士也向來是不留情面。中國著名人權維權人士胡佳4月3日被北京人民法院判處3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

胡佳(資料照片)圖片來源: AP

4月3日,中國著名維權人士胡佳被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3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對中國當局來說,胡佳在網上發表的六篇文章,以及兩次接受外國媒體採訪,足以構成犯罪,因此應該受到懲罰。他們認為,胡佳發表的文章內容危及了國家統治。辯護律師李方平形容胡佳文章的用詞雖然犀利,但是不含任何反動內容。李方平極力為胡佳爭取無罪獲釋,並對現在的判決深表失望:「我們作為律師對判決無法接受。我建議胡佳提出上訴。胡佳的妻子和媽媽也對判決表示悲痛。但是是否上訴要尊重胡佳本人的意見,要等見到他之後才能決定。」

胡佳及其辯護律師有10天的時間可以決定是否提出上訴。胡佳患有嚴重的肝硬化,依賴藥物治療。如果胡佳同意上訴,李方平律師希望能說服法院,考慮胡佳的健康狀況,不適合長期監獄服刑而二審更改裁決:「我們也會考慮,如果他不上訴,或是二審維持原判,我們會為胡佳辦理保外就醫手續。胡佳在整個審判過程中沒有說一句話。法官也沒有讓胡佳當庭表示是否上訴。」

儘管身體狀況很不好,但是胡佳仍然給人一個勇敢、堅強的硬漢形象。多年以來,胡佳一直積極從事維權工作,而不惜冒犯官方。幾年前,胡佳和同仁將政府企圖掩蓋的一起愛滋病醜聞曝光。自此以後,他經常受到當局監控並遭到軟禁。去年,胡佳發表了文章和書信,並在其中寫道:08奧運會將在一個無視人權的國家舉行,並形容北京奧運會為"一場踐踏人權的大災難"。之後,胡佳在北京的家中被捕。胡佳的妻子和只有幾個月大的女兒從此遭受軟禁,只能在監視下出門行動。為了切斷胡佳妻子同媒體公眾的聯繫,當局還沒收了其電話和電腦。

人權組織指責中國政府在奧運召開前夕有目標的展開"清洗活動",鏟除異議人士。另一名維權人士,來自黑龍江的楊春林,也因為農民爭取權益,併發起"我們要人權,不要奧運"的簽名徵集活動而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罪名也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對胡佳的判決雖然沒有預想的嚴重,但是李方平律師還是無法接受法院的判決,因為胡佳根本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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