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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記者被判有期徒刑兩年

2006年7月18日

美聯社北京電:前貴州《畢節日報》記者李元龍因在網上發表批評性文章,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李元龍當庭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字,並表示要上訴高級人民法院。

李元龍被指顛覆國家政權罪,被貴州畢節市中級法院宣判有期徒刑2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李元龍曾在「博訊」、「大紀元」等被禁網站上發表批判政府當局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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