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schenrechte Sicherungsverwahrung
2011年1月15日
斯特拉斯堡再一次讓德國難堪。德國的立法者們將再一次面對困境,因為那些身處"事後預防性拘禁"的前重刑犯可以據此要求重新獲得自由。
這一切,都緣起1999年德國法院判處一名叫阿爾貝特的男子強姦罪的案件。阿爾貝特被控犯有兩起強姦罪,並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2002年,阿爾貝特刑滿出獄,隨後便被"事後預防性拘禁"。根據歐洲人權法院的判決,正是這"事後預防性拘禁"違背了歐洲人權公約第5條--有關保障人身自由的條款。
歐洲人權法院的法官指出,這名目前已經76歲的男子,在1999年判決時,並不知曉刑滿後還要受到"事後預防性拘禁"。法官認為,此類"預防性拘禁"不能在"事後"判處,而必須在此前判刑時一並告知。在阿爾貝特的案件中,阿爾貝特的心理醫生是在阿爾貝特入獄之後方才發現,阿爾貝特極具攻擊性,而且由於其大腦受到損害,因此無法治癒。出於此種考量,遂事後判決對刑滿後的阿爾貝特實行"預防性拘禁"。
從德國的司法觀點來看,此類判決是合法的。但歐洲人權法院的法官顯然不這麼看。歐洲人權法院在審判詞中寫道:德國聯邦政府的解釋並不能說服歐洲人權法院,出於預防再次犯罪的目的,而事後作出判決,對刑滿後的阿爾貝特實行拘禁。
而就在去年,歐洲人權法院剛就德國的"追溯性預防性拘禁"提出了申斥。德國在1999年取消了預防性拘禁的10年追溯上限,從而可以無限追溯。而人權法院的法官認為,延長追溯期限的做法是違悖人權的。因此,許多重刑犯不得不立刻被釋放,自由行走於大獄高牆之外;不過一直處於警方的監視之下。
德國聯邦政府也必須按照歐洲人權法院的判決修改與預防性拘禁相關的法律。今後,"預防性拘禁"將不準在"事後"作出判決。不過,阿爾貝特的案件在前,法律修訂在後,因此強姦犯阿爾貝特並不會因為此次判決受益。目前,阿爾貝特身處一所封閉式的精神病院。
但是,此外還有20多名德國重刑犯可以據此對"事後預防性拘禁"提出抗辯,要求獲得自由。
作者:Martin Durm 編譯:文山
責編:李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