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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是否從歷史中汲取了教訓?

2006年3月28日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在日內瓦舉行的這個散夥會,普通得異乎尋常,好像一個三等的葬禮。只有幾個人講了話,對該委員會做了歷史評價。整個活動不過寥寥數小時。而這樣的結局不禁使人對新組織的未來產生了疑慮。難道人權委員會60年的業績真的那麼糟糕,以至於在它壽終正寢之後只得到這麼一個儉朴的「葬禮」?

成立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也是安南改革聯合國的內容之一圖片來源: AP

3月28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舉行最後一次集會來宣告這個成立了60年機構的終結。取而代之的是人權理事會。

最近幾年在日內瓦上演的,只能說是悲劇:人權委員會很久以來就難以真正勝任自己的工作了。在做決議時,它不去關心那些忍受折磨而又毫無權利可言的人的命運,卻將政治考量放在首位,並且常常使用兩套評判標準。誰本身足夠強大,或者有強大的盟友做後盾的話,就不必擔心會受到譴責。即便該委員會在它存在的60年中做出了一些成績-比如做出了關人權的基本定義等-但與其應該做的相比,這些成績是微不足道的。

要為此負責的,是人權委員會中蔑視人權和捍衛人權國家結成的聯盟。委員會被那些蔑視人權的國家所把持,它們互相包庇。而人權捍衛國的陣營卻越來越糟糕。美國這個曾經重要的人權捍衛國也由於在反恐中所犯的人權錯誤而喪失了人們對它的信任,給人權事業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歐盟也由於不得不尋求最小的共識而顯得而過於虛弱。

因此人們必須解散這個委員會,另立新的人權理事會是理所當然的。但這種迫不及待地讓新理事會替代舊委員會的做法,為理事會日後的工作埋下了隱患。它會讓人產生這樣的錯覺,即解散了舊機構,成立了新機構就萬事大吉了。

新的人權理事會,它的結構得到了改善和加強,比如理事會成員國的資格需經聯合國大會的通過,這樣就給一些國家混入這個機構增加了難度。另外審查所有理事會成員國資格程序,可以降低理事會做出片面決定的可能性。但理事會還遠沒有人們當初設想的那麼強有力。

最初的想法是,進入理事會需要聯合國大會三分之二多數的通過,而那些蔑視人權和捍衛人權國家的聯盟使之成為只需半數便可通過。並且同樣會有一些蔑視人權國家混入新理事會。地區原則仍舊保留,形成小集團的危險性依舊存在。許多重要的運作機制將再次接受考驗。

這個有著弱點的理事會要想完成它的歷史使命,就必須有真正的政治決心。那些以人權捍衛者自居的國家就應該有強烈的自我批評意識。只有這樣才能打破舊的宗派習氣。此外,應該提高人權問題在國際上的重要性。因此,聯合國高級專員阿爾波爾有理由呼籲形成一個「嶄新的文化」。

這種解散舊機構,成立新機構的方式不禁使人擔心,人們是否從歷史中汲取了教訓。舊機構已經死去,而新機構還遠遠不能說已經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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