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聯署籲人大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
2013年2月26日(德國之聲中文網)這份從周五起正式發布的聯署信中寫道:"悠悠萬事,人權最大。人權是目的,政權必須服務人權、保障人權始有合法性。人權立國、憲行天下的原則因此理當成為中國社會最大的共識。"簽署人當中,既有崔衛平、賀衛方、茅予軾等知識界學者,也有笑蜀、王克勤、翟明磊等媒體人,還有浦志強、周澤等知名律師,以及戴晴、冉雲飛、王力雄、土家野夫等作家,也有並不太知名的普通公民。截至記者發稿時,聯署人數已經有一百多。
政府簽了人大沒批:又一個"中國特色"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世界人權宣言》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共同構成"國際人權憲章"的主要框架,成為國際社會人權保護的核心準則。中國其實在1998年就已經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但是至今沒有在全國人大批准通過,因此不能正式生效。
參與聯署的清華大學政治學者吳強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談到當年政府簽署該公約的背景:"當時主要是出於要加入世貿組織(WTO)的迫切要求,做出的一個政治讓步,然而在過去的十幾年一直沒有批准,表現了一種政治上的觀望和保守。"
吳強指出,這次的公民聯署是合法、合理的反映民意的途徑,而且具有及時和迫切性,既對新一屆的人大和政協提出考驗,看看他們是不是真的可以傾聽民意,也是對在兩會期間正式接管權力的新領導層的考驗,看看在新一屆中共政治局常委在上任之後的這一段時間裡塑造出來的所謂親民形象是否真實。
如果有朝一日中國人大批准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吳強認為這將成為中國根據聯合國框架、具有普世性意義的司法建設的開端,整個法制體系將根據該公約的精神接受全面的審視,一些不相符合的內容應該予以修改,在現行司法體系中存在的一些違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做法也應隨之被修正。
新一屆領導層面臨考驗
在"兩會"之前以公民身份公開提出倡議和請願,這在中國雖屬正常,但吳強也表示,在過去這十年裡,這樣的聯署行動已經越來越少,而且效果也乏善可陳。儘管如此,吳強仍然認為,只要這次人大會議能夠將這次聯署的訴求作為一個議題加以討論,就應該算是一種成功。"如果全國人大在這次的會議上以及本屆任期五年之內,仍然不能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也不進行起碼的深度討論的話,那麼中國作為一個聯合國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一個崛起中的大國,在聯合國人權公約方面都不具有基本共識,這個大國的地位和意義就很值得疑問了。所以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考驗。"
這份請願書在結尾寫道:"我們懇切呼籲國務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十九條的規定,向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有關締結《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議案;希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立即批准該公約。如果確因時間倉促,今年不能完成這一工作,也請開誠布公,給全體國民一個解釋,同時宣佈一個確定的時間表,以求國民諒解,以昭政府大信。"
學者吳強認為,這次聯署如果最終也遭遇忽視、壓制甚至鎮壓,那麼就可謂是長期受壓制的中國自由派"最後的一次集結"。人們期待的中國走向真正法治的道路也就愈加渺茫,失望的情緒將蔓延,即使領導層再用什麼表面性的言辭、民粹主義政策來試圖挽回,也將於事無補。
作者:雨涵
責編:李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