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方稱薄熙來犯罪情節「特別嚴重」
2013年8月26日廣告
濟南
據法新社報導,前中國政治明星—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的審判案周一(8月26日)在濟南中級人民法院繼續法庭辯論。檢察署方面在發表公訴人意見時強調,薄熙來所犯「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罪」證據確鑿,情節極其嚴重。根據法院向外界提供的陳述紀錄文字,公訴方稱,不存在可以減輕量刑的情況,此外,被告迄今沒有認罪。觀察家指出,在中國,如果法庭使用情節特別嚴重這樣的字眼,在不少情況下,意味著將判處死刑。受各方關注的薄熙來案何時做出判決,目前尚不清楚。許多司法專家曾認為,上周四開庭的薄熙來審判案不過是一場秀,不會超過兩天。但薄熙來在庭上全力為自己辯護,導致庭審期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