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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波案偵查期限再被延長兩個月

2009年9月25日

每逢重大紀念日,北京照例會加強安全控制,其中包括加強對政治異見人士的監控。適逢北京計劃大規模慶祝國慶六十周年,中國異見人士的境遇更受到國外媒體和人權組織的關注。圍繞法蘭克福書展與中國作為主賓國之間展開的價值觀衝突,更使得中國異議作家的境遇成為國際輿論關注的一個焦點。今年六月底劉曉波的被捕就是中國異議作家遭受打壓的代表性事件。代理劉曉波案的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告訴德國之聲中文部,劉曉波案偵察期限已經再次被延長兩個月。

中國被關押作家,異議人士劉曉波圖片來源: Reporter ohne Grenzen

中國作家和異議人士劉曉波從今年六月底在北京被正式逮捕,至今已經在看守所被關押了三個月。九月初的時候,劉曉波的兩位代理律師、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的尚寶軍和丁錫奎律師獲准同劉曉波進行了第三次見面。

莫少平律師本周五(9月25日)在電話採訪中告訴德國之聲中文部記者,按照中國的"刑事訴訟法",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後,通常要在兩個月內偵查完畢,但是同時也規定可以將刑事偵察期限延長三次。他介紹說:

"公安機關通知劉曉波的辯護律師,說他們經報請檢察機關批准,對偵察期再延長兩個月。現在,劉曉波先生這個案件,是公安機關第二次行使延長偵察期的權利-這次延期是兩個月,也就是從9月23日開始至11月23日。"

劉曉波的代理律師曾在今年八月份為劉曉波申請過取保候審,但遭到了拒絕。莫少平律師說,在第二次偵察期限延長期內,作為代理律師仍然有正當的權利要求為劉曉波申請取保候審和要求與劉曉波見面。但是,公安機關在處理律師的探視申請時,往往採用的是對公安機關有利的老的刑事訴訟法中的規定,在律師探視時派員來陪同會見,而這一規定與新的律師法的相關規定相衝突。他說:"按照新的律師法,律師在會見當事人時,是不允許有司法機關的人員在場的。"莫少平律師說,公安機關也可能會以案情複雜為理由,對劉曉波案的偵察期限進行第三次的延長。

反對拘捕劉曉波的抗議活動圖片來源: AP

不久前在法蘭克福書展前期的研討會上,圍繞中文異議作家戴晴和貝嶺上演了一場廣為關注的媒體事件。研討會的中方代表團為抗議德國主辦單位打破原計劃邀請戴晴和貝嶺上台發言,大部分中國代表團成員以暫時退場表示抗議。事件除了讓即將開幕的法蘭克福書展,也讓德國媒體更加關注劉曉波這樣的身陷囹圄的異議作家的命運。那麼,國外媒體的關注會給劉曉波案件帶來什麼樣的影響?中國官方會因為國外媒體的關注而有所顧忌還是更加變本加厲?莫少平指出:

"國際社會這種關注,從我個人講,肯定是對案件有相當大的影響。也就是說它不能像一個非常普通的刑事案那麼草草地過去,而是一定要經得起法律上的檢視,經得起國際社會和公眾對案件的評判。劉曉波涉嫌的罪名是所謂的'煽動國家政權罪',他所涉嫌的犯罪事實也主要是圍繞他以前發表過的一些文章。我個人認為,不管這些文章的觀點對還是錯,它都是公民言論自由和表達自由的表現。他的觀點不對,你可以進行爭議甚至批判,但是不能因為你不喜歡他的觀點就把他抓到監獄裡。"

與國外輿論對劉曉波命運的高度關注成鮮明對比的是,中國國內媒體對劉曉波案集體失聲。即使是在對言論難以嚴格和全面控制的中國國內網路上,有關劉曉波案的討論也幾乎看不道。莫少平律師說:"網路上關於此案的討論極少。或者是你可以在網上發帖子,但很快就會被刪除和屏蔽。關注此事的人,還都是通過鏡外的網站來瞭解案件的進展和發表意見。"

莫少平律師還提到,他最近代理的一個案件就是在網路上因言獲罪的例子。他介紹說:"我們現在代理的一個叫張鵬的當事人,他因為在國內網上發表對'六四'的看法而被抓起來進行勞教。"

作者:瀟陽

責編: 樂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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