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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波被判處11年有期徒刑

2009年12月25日

中國著名異議人士、《08憲章》發起人之一劉曉波於周五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11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劉曉波也成為中國有史以來因這一罪名被判處監禁時間最長的人之一。這一宣判結果引起國際社會的強烈不滿和批評。不少《08憲章》簽署人紛紛表示要向警方投案自首,願意與劉曉波一同坐牢。

即將年滿54歲的劉曉波面臨11年監禁圖片來源: Reporter ohne Grenzen

據通訊社報導,北京時間周五上午9點半左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佈對劉曉波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的審判結果。法官現場宣讀了判決書,劉曉波被判處11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劉曉波的辯護律師對此宣判結果表示失望,尚寶軍律師在接受德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判刑結果比他們預想的要嚴重。在法庭宣判的時候,現場一片寂靜。在辯護律師的爭取之下,劉曉波得以在判決結束時,與妻子劉霞短暫見面交談了片刻。尚寶軍認為,法院選擇在聖誕日宣判,目的是為了減少國際社會的關注。

法庭表示,"對劉曉波的審判始終嚴格按照法律程序,並且對劉曉波的應有權利進行了全面保護",儘管在庭審期間,眾多關注劉曉波命運的維權人士和西方國家外交人員都被拒之門外。

美國外交部一名發言人對這一判決表示批評。將一個以和平方式表達自己政治意願的公民處以刑罰,違反了聯合國人權憲章中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而中國也是該公約的簽署國之一。

綜合報導:雨涵

責編:達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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