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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波「軟禁」百日與妻子第二次見面

2009年3月20日

去年12月8日被北京警方從家中帶走的劉曉波到今天為止已失去自由長達100天。今年年初,警方口頭告知劉曉波的妻子劉霞,對劉曉波採取的是"監視居住"。今天上午,劉霞自劉曉波被警方帶走之後第二次見到了丈夫。德國之聲記者採訪報導如下。

北京一個「軟禁」場所圖片來源: Zhou Shuguang

據劉曉波的代理律師莫少平介紹說,劉曉波的妻子劉霞今天上午獲准同劉曉波見面。這也是繼今年1月1日劉霞第一次見到受到監視居住的劉曉波之後,第二次獲准同丈夫見面。

莫少平律師說,劉霞告訴他,"軟禁"中的劉曉波精神狀態還好,基本上每半個月或者一個月才會有人向他訊問涉及有關案子的情況。莫少平說:"現在的情況從生活上來說,還是照顧得比較好。身體狀況還可以。在監視居住的房間配置了電視。也允許他看書了,但是據劉霞介紹,只允許他看一些小說類的書。並沒有給他看他想看的政治哲學類的書。"

按照中國法律規定,監視居住最多可長達6個月。莫少平律師表示,如果公安機關把劉曉波帶走之後除了監視居住之外沒有其它任何強制措施,那麼對劉曉波的監視居住期就應該從2008年12月8日劉曉波被警方帶走的這一天起開始計算。莫少平還表示,從辯護律師的角度來看,中國官方對劉曉波的監視居住不符合中國相關法律規定,"第一,把劉曉波帶走的時候,警方出示的法律文件上的涉嫌罪名一欄是空白的。這是明顯違法的。因為你限制公民的自由,必須有他涉嫌違法的罪名。第二,按照中國相關的法律法規,如果被監視居住人有合法住所,應該首先考慮在其合法住所進行監視居住。中國警方把劉曉波帶到另外一個地點進行監視居住,這實際上就是變相羈押。這是中國法律明確禁止的。第三,同樣按照法律規定,親屬和律師可以隨時會見被監視居住的劉曉波,不經過批准。警方沒有回復。"

作為劉曉波的代理律師,莫少平直到現在都仍未被允許同劉曉波見面。他表示,劉曉波的案子今後會怎樣發展,目前還不好推定,"因為,具體劉曉波到底涉嫌的罪名是什麼現在都不是很清楚。現在準備指控他哪些犯罪事實也不清楚。"

作者:洪沙

責編:樂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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