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媒體政策的兩個層面
2010年5月7日
"中國政府今天的媒體政策有兩個層面:一方面,國家的報刊和廣播電視在製造敵人的形象,向普通中國人灌輸'中國被包圍'的意識;另一方面,中國發起了一場耗資巨大的運動,以向世界提供一個內部團結一致、與世無爭、和平繁榮的中國形象。
"兩個宣傳方向看起來相互矛盾,但它們都服務於同一目的:維護共產黨的權力。按照美國的中國通沈大偉的說法,共產黨必須不斷在'萎縮與適應'之間重新規劃自己的地位。
北京一位卓有成效的媒體經營人士認為,這是浪費金錢。她說,問題在於新媒體的品質。新媒體儘管裝備很好,但它不能從事專業化的新聞工作。新頻道既不能播出純淨的新聞,也不能傳送有吸引力的價值觀。'除了冷冰冰的物質主義外,今天的中國不能向世界傳播任何訊息,向新的對外宣傳機器注入再多的錢也沒用。和諧、尊嚴、愛心等空洞詞語,外加一點孔子和中餐烹調並不能美化中國的聲譽'。"
在發起對外宣傳攻勢的同時,中國通過修改法律加強了對網路的檢查控制。網路网主必須監視網民,封閉涉及"國家機密"的內容。《法蘭克福匯報》寫道:
"政府把國家機密的概念通過法律明確地用於網路,這是第一次。其基礎是1989年開始實行的禁止公開國家機密的法律。這樣,就更容易迫害網路上的異議人士。
"法律修訂過程中,沒有精確澄清國家機密的含義,只是說,'所有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及公開後有損國家安全的內容'都是國家機密。這樣,含義就很廣了。例如,中國執行死刑的數量就被視為國家機密,政治事件的細節、軍事或經濟訊息也一樣能成為國家機密。異議人士在網路上公開國家機密,有可能被判高額罰款或多年監禁。
"過去,依照一整套規定和指令,就可以對所謂洩漏國家機密的網上異議人士進行判決,新法律更加劇了這一狀況。'中國人權'組織執行主任、法律工作者譚競嫦說,'當事人現在與律師談話可能性更少,也更難以看到證明自己過失的文字材料。乍看起來,修訂法律完全是走一下形式,實際上它將給中國公民帶來嚴重後果'。"
作者: 王羊
責編:凝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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