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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個世紀後Pulmoll仍「火」得很

2006年7月13日

Pulmoll在德國已度過了50個春秋。它是這裡家喻戶曉的咳嗽糖商標。不過,它真正加入德國籍,還是最近幾年的事情。

決不混淆於眾的Pulmoll圖片來源: presse

Polmoll是一種草藥糖的牌子。不過,它不是一個一般的品牌,它是德國國內幾乎盡人皆知的名牌。它的設計造型很具特色,也是因為模樣的別致,多年來,人們不斷提升對它的寵愛。幾乎每個德國人都記得起童年時代經常吃的印有「P」字的紅色小圓糖。

Polmoll的歷史開始於1946年的法國。那年,藥劑師拉法日(Lafarge)發明了一種新型抗咳嗽輕藥,雖然稱為藥,但它是以糖的形式呈現給顧客的,只不過先是在藥店而已。把糖和藥結合在一起的想法,當時還是首創,這一思路不啻為Polmoll日後打響叫紅奠定了基礎。在消費者眼裡,它雖是一種糖,卻是一種不同凡響的糖,這糖能治病,能保健。更何況,Pulmoll由拉丁詞pulmones演變而來,是「肺」的意思。

10年後的1956年,拉法日製藥糖公司生產的Pulmoll年產量已超過1000萬盒,並開始登上德國市場,只准在德國藥店裡出售。直到1999年,Pulmoll是桑諾菲SA-巴黎公司的註册商標(Sanofi S.A Paris), 之後,轉到了Numico集團的旗下。2003年,漢堡的ZERTUS集團將Pulmoll商標買下,Pulmoll這才成了真正的「德國製造」。

50、60年來,治療咳嗽的藥物已發明了無數種類,論強力、論現代、論便捷,都有Pulmoll所不能企及的特點。但Pulmoll就是經久不衰,繼續活躍於大眾消費者中。心理學家發現,有許多食用Pulmoll的人下意識地消費,象口香糖那樣不停地咀嚼,象戒煙糖那樣不停地含在嘴裡,或者在嘴裡自由地進行各類「模型雕塑」。這些特點,大概是Pulmoll得以迷住消費者的緣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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