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2.36億元! 前中國國家體育總局局長苟仲文被判死緩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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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之聲中文網)2025年12月8日,中國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對前國家體育總局局長苟仲文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苟仲文為十四屆全國政協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原副主任。
法院稱,2009年至2024年,苟仲文利用擔任北京市副市長、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副書記、國家體育總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36億余元。
公開資料顯示,苟仲文出生於1957年6月,早年在電子工業和軟體業領域工作。2008年4月,北京奧運會開幕前,苟仲文被任命為北京市副市長。2016年10月,苟仲文被任命為國家體育總局局長。2022年7月,苟仲文因年齡原因,不再擔任國家體育總局局長、黨組書記職務,轉赴全國政協任職。2024年5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佈苟仲文被查。去年12月,苟仲文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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