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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同婚合法一周年: 污名與歧視未消

張慈
2020年5月16日

一年前,台灣領先全亞洲通過同性婚姻法,引起國際媒體關注。一年後台灣人如何看待同性婚姻?專法通過之後,還有哪一些未竟之功?

Taiwan Trauung Hochzeit gleichgeschlechtliche Paare
圖片來源: Reuters/T. Siu

(德國之聲中文網) 台灣同性婚姻法立法通過在週日 (5月17日)屆滿一年。根據台灣行政院5月公佈的民意調查顯示,同意「同性伴侶應享有合法結婚權利」的民眾佔將近53%,不但超過半數,也比2018年提升了15.1%。

清大社會所副教授沈秀華接受德國之聲訪問表示,國際上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都發現,立法通過後民眾的接受程度就會跟著提高。就數據來看,台灣也符合這個模式:「法令不一定能這麼快改變人們想法,但是它可以有作用。通過法律變成事實,然後讓人們去調整對事實的接受程度。」

沈秀華說:「我們常講同志是深櫃議題,透過『婚姻』這個議題,同志能在一個公共、跟異性戀一樣的平台上,讓更多人有機會去接觸瞭解他們,認識同志伴侶跟異性戀沒有不一樣。」

但是,沈秀華認為,即便大眾更能接觸並支持同志享有結婚權利,這也不代表對「同志」這個身份的接受程度會就此提高。

沈秀華的看法與同婚團體民調結果不謀而合。性別平權團體「彩虹平權大平台」在5月15日發佈的社會態度研究調查發現,在詢問「同婚對個人有沒有影響」時,高達92.8%的受訪者認為「同婚通過對個人沒有影響」,只有3.7%受訪者認為對個人有負面影響。

但是,被問及「同婚對社會的影響」時,認為「有負面影響」的比例卻有28.4%。

德國之聲就此訪問台大社工系助理教授Ciwang Teyra。 她認為,比照兩筆數據,會發現有人是認為對自己沒有影響、但是對社會有負面影響,這些人的認知差異來自於對性少數族群的歧視。

這項觀察也與同婚團體民調互相呼應。根據調查,雖然超過半數(55%)的同志敢和少數同事出櫃,但僅有三成願意向主管出櫃,主要原因是擔憂職場霸凌、升遷機會受阻。

彩虹平權大平台總召呂欣潔告訴德國之聲,在該次針對LGBT族群的問卷調查中,同志願意對「同事」出櫃的比例比對「主管」出櫃高出兩成,是一個不小的差距。

她說:「我覺得個人來說,不管是婚假或是家庭照顧假,都可能因為同志沒有辦法出櫃而沒有辦法跟異性戀同事享有同等權利。」

她認為,雖然有人會反駁權益應該要由當事人主動爭取,但應該要設身處地思考同志處境:「整體來說,台灣同志朋友長期以來因為社會環境不友善,所以習慣不提自己性傾向,去符合別人對他的期待。現在是一個在過渡的過程。」

Ciwang認為,消除歧視的最好方式就是加強性別平等教育。她提到,社會態度研究調查發現,35歲以下的族群對於多元性別或性少數的族群接納度和認同度都很高,這可能證明2004年之後性平教育的實施發揮作用。因此她支持政府更進一步加強性別主流化、多元化有關的教育。

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C. Court

跨國同婚與生育難題

即便大多數同志已經有權利向政府登記結婚,但是進入婚姻框架的下一步,便是社會對這個框架的既定想像以及其伴隨的束縛。

沈秀華表示:「沒有進入婚姻體制,不論是同性戀異性戀都是非常不利。」就像台灣的單身族群會遭遇到汙名化,同志獲得結婚的權利之後,也會遭遇到相同情況。

她說:「現在的社會還是異性戀霸權。傳統婚姻價值裡面的通姦要處罰、小孩生養等想像,也會被套用在同性戀身上。」她說,如此一來,同志就會被劃分成所謂符合印象的「好的同志」跟「不好的同志」。同志爭取到婚姻權,等於是又落入了婚姻的框架,不符合框架者一樣受到歧視。

沈秀華說:「但進入婚姻又會提到,那到底能不能養小孩?要怎麼養小孩?這個爭議還是非常大,這也是一年來爭議最大的部分。」

她認為,同志生育牽涉到的爭議一時之間很難梳理,再加上法律問題太複雜,因此短期內社會的觀感與政府措施都不會有太大改變。

反對勢力:民調有其立場

2018年公民投票,保守團體發起公投反對政府將同志婚姻納入民法。德國之聲也致電給曾任幸福盟公民行動總召、亦為公投提案人遊信義。他認為,行政院與大平台均帶有立場,強調2018年的公投才更能反映民意,並指責政府沒有回應公投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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