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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紅燈區賣淫行為合法

2011年11月4日

台北

台灣周五(11月4日)通過一項新法律,使紅燈區內賣淫行為合法化。內政部長江宜樺指出,娼妓在紅燈區內得到容忍。新法律結束了長達數十年的一項禁令。根據該項禁令,妓女屬於刑事犯罪分子,但皮條客卻不在此列。新法律規定,地方政府可自行確定紅燈區的界線,如在紅燈區外有賣淫活動,參與各方將被課以最高為約值1000美元的罰金,對皮條客的罰款最高可達16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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