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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圖案」真兇被認定並判死刑

苗子/李魚 (法新社等)2015年2月9日

1996年,18歲的呼格吉勒圖被控流氓罪、故意殺人罪執行死刑。2005年,趙志紅被捕後交待犯下此案。2014年,呼格吉勒圖案重審宣判無罪。2015年2月9日,趙志紅一審被判死刑。

Symbobild Richter
圖片來源: Fotolia/apops

(德國之聲中文網)據中國媒體報導,18年前,內蒙古18歲青年呼格吉勒圖被控"流氓罪、故意殺人罪",在"嚴打"期間因"從重從快"政策在事發後2個月即被判死刑並執行。2005年,趙志紅因涉嫌系列強姦殺人案被逮捕,其後交待他為"呼格吉勒圖案"的真兇。2014年11月,內蒙古高級法院對"呼格吉勒圖案"開始重審,12月15日宣佈撤銷原判、呼格吉勒圖無罪。

本周一(2月9日),呼和浩特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強姦、搶劫和盜竊罪判處42歲的趙志紅死刑。一審認定,趙志紅連續實施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盜竊犯罪共計21起。其中,故意殺人致10人死亡,強姦婦女、幼女共13名。同時,一審認定"呼格吉勒圖案"為趙志紅所為,趙志紅對該起事實當庭予以供認。

1996年4月,一名年輕女工在呼和浩特一家毛紡廠的公廁內被害。呼格吉勒圖成為此案的第一時間的發現者和報案者,當時還有他的工友閆峰在場。當晚警察將上夜班的呼格吉勒圖和閆峰帶走問訊。48個小時後,報警人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命案凶手。呼格吉勒圖的父母從最初就對兒子的被判和執行死刑表達抗議,但未獲有關部門的回應。

據中國媒體報導,呼格吉勒圖案重申宣判無罪後,內蒙古高院副院長趙建平向其父母致歉。去年12月30日,內蒙古高院作出國家賠償決定,向呼格吉勒圖的父母賠償2059621.40元。

法新社報導指,此案為鮮見的翻案案例。司法部門經過很長的延遲後,才作出重審的決定,儘管被認定為真兇的趙志紅在近10年前已承認犯下此案。與此同時,中國的宣判有罪率在2013年幾乎為100%。刑訊逼供得出錯誤供詞的事件時常出現。而中國執行死刑的人數雖總體下降,但仍超過其它國家的總合。據位於美國的人權組織"對話",2013年中國有約2400人被執行死刑。

苗子/李魚 (法新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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