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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震後揭露豆腐渣工程的黃琦被判刑

2009年11月23日

本周一,四川維權人士、"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被成都一家法院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判處該罪名的最高刑期--3年有期徒刑。黃琦的律師莫少平表示,作為證據的"某某市文件"曾經在報紙上公開發表,並不屬於機密。黃琦的妻子曾麗在接受德國之聲電話採訪時談了她認為黃琦被判刑的主要原因,她還表示,黃琦曾因在獄中寫上訴書而遭到毆打,她擔心這次會發生同樣的情況。

黃琦和他的「六四天網」圖片來源: AP

德國之聲:黃琦這次再度被判刑3年,罪名是"非法持有國家機密"。作為他的妻子,您現在是怎樣的心情?

曾麗:我覺得非常氣憤。今天他們在法庭上的那種行為、那種程序,完全是違法的。一直到今天上午,我都沒有收到開庭通知。我是從莫少平律師的來電才知道今天要開庭宣判。早8點我到了法庭,但他們連旁聽證都不給我。我就一直找他們的領導,找法官。我在法庭外的公示欄看到,黃琦的案子今天10點鐘"公開宣判"。"公開"的意義肯定就是大家都可以聽,那麼為什麼我去的時候連旁聽證都不給我?

後來,我和黃琦的媽媽終於拿到兩個旁聽證,只允許我們進去,其他在法庭外想見黃琦一面的幾十個人都不能進去。法庭裡面20多個人都是國安,正是那些監視我們的人。10點半開庭宣判,總共也就是10分鐘左右。宣判最後說,黃琦非法持有某某市某某文件,這個文件屬於國家機密。而且,由於黃琦是2003年判刑5年,05年才出獄,屬於"累犯"。所以要"從重判決"。

法官剛說完,我就喊出來,"黃琦上訴!"我話音剛落,法官就說:"法警把黃琦帶走!"黃琦說:"我要上訴!"接著他就立刻被帶走了,根本不給他說話的機會。我馬上去找法官,要判決書。法官態度很惡劣,說沒有判決書!然後讓法警把我們推出法庭。我給莫律師打電話,他完全沒想到我拿不到判決書。莫律師告訴我有一條司法解釋,第182條,規定律師和家人有權獲得判決書。但等待很久之後,法官態度很惡劣地質問我說:什麼第182條!

現在我擔心的是,黃琦現在在監獄裡肯定要寫上訴書。而2003年黃琦被判五年時,他在監獄裡面寫上訴書,結果遭到獄警毆打。上訴書只能黃琦他自己寫。我沒辦法給他代理。法官說,就是你代理上訴,我們也不接受。

德國之聲:所以黃琦這次在獄中上訴可能也會遇到很大的阻礙...

曾麗:我現在就擔心像上次那樣,我就擔心這個問題。而萬一超過了上訴的期限,我沒有辦法在外面給他上訴。他在裡面的上訴書又遞不出來。

德國之聲:2003年,黃琦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5年徒刑,這一判決與他的"六四天網"有關。而這一次,去年5月四川地震發生後,黃琦積極參加救災活動,與其它人一起多次組成車隊前往災區,為地震死難兒童家長維權,並在網上撰寫揭露豆腐渣校舍的文章。"維權網"認為,黃琦這次被捕,原因正是在此。您個人怎麼看?

黃琦和他的兒子圖片來源: www.boxun.com

曾麗:我個人就是這樣認為的。為什麼這麼說呢?在災區的時候,黃琦幫助很多家長維權,接受很多國外媒體的採訪。黃琦被抓以後,我就去找公安,找檢察署、法院的人,他們在接待我的時候,口裡就是這樣說的,說我們也知道黃琦做了很多救災的工作,但是他給那麼多的國外媒體報導豆腐渣工程,把這些事情捅出去了,肯定會影響國家的聲譽。而且,在黃琦被抓之前,每次審問他都是地震的事,問他給哪些災民送了錢,甚至把有些災民的錢沒收了。

德國之聲:您在黃琦被捕之後能見到他嗎?

曾麗:我一直見不到他,從去年6月份起,就一直見不到他本人。今年8月5號開庭的時候,我遠遠地看到他,看到一眼。今天是第一次近距離地看到他,隔了大概兩三米吧。他的面部就只看到了一眼,然後他就背對著我們,站了10分鐘。然後法警就把他拖走了。

他進來的時候,跟我和他的媽媽說了一句話,說你們保重身體,然後就不讓他說了。我看他今天精神很憔悴,臉色黃黃的,人很瘦。黃琦05年之前在監獄裡被打,留下了後遺症。這次被抓以後,我去給他送藥,監獄裡也不收。而且從去年6月份以來,我已經6次書面申請,因為他的病情,希望讓他取保候審,但從來沒得到過答覆。

作者:苗子

責編:葉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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