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監察法》草案徵求意見 法界人士表擔憂
2017年11月30日(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黨和國家領導人習近平計劃在其第二個五年任期內,繼續推進其反腐敗鬥爭。早在今年一月,中紀委就已宣佈將"推動制定國家監察法,籌建國家監察委員會",此舉似乎意味著,迄今為止由中紀委主導的反腐大權將由國家監察委接管。
11月7日,中國人大網公佈了《國家監察法草案》,開始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事實上,這部草案從出台之際,就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和爭議,一些法律屆人士認為,這部法律草案違反了現行中國憲法,賦予了國家監察委員會任意逮捕調查的權力。
今年8月,59名中國律師聯名發表致中國立法機構-全國人大的公開信,表達了對"監察體制改革及《國家監察法(草案)》的立法前景深深的憂慮。"簽署者之一北京律師程海對德國之聲表示:"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檢察機關限制當事人人身自由不得超過一個月,而《國家監察法草案》則允許對當事人進行最多三個月的'留置'。'留置'期間不受檢察機關的監督,而最為糟糕的則是,不允許律師的介入。"
對於預計會在明年兩會期間獲得通過的《國家監察法草案》,公開信聯署律師們主要表達了4點憂慮:法治原則面臨危機,人權保障遭遇嚴峻挑戰,平等原則受到損害以及正當程序或被拋棄。律師們指出,中國憲法規定公民享有人身自由,但如果"人身自由被'留置'、被逮捕,卻可以不經檢察署批准或決定,憲法權威何在?"
中共十八大以後,習近平發起了聲勢浩大的黨內反腐敗運動,周永康、徐才厚等一系列高官落馬。據中國官方的報導,習近平執政的第一個五年之內,共有440名省軍級官員被審查。而中下級黨政官員則數以萬計。迄今為止,習近平的反腐鬥爭主要由中紀委主導,理論上中紀委只對中共黨員具有管理權力。而根據目前正在徵求社會意見的《國家監察法草案》,未來的國家監察委員會則將對所有"吃官餉"的企事業單位員工都擁有管轄權,其中也包括眾多的非中共黨員。
程海律師表示:"過去中紀委對涉嫌違紀的官員進行雙規,即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交待問題。如果當事人自願,這是沒有問題的,因為這是黨內的事情。至於這些當事人是否自願,我們不清楚,因為沒有相關的訊息。"
《紐約時報》中文版周四發表的文章稱:"新設立的國家監察委員會將讓習近平反腐運動的範圍擴大到包括在大學和國有企業任職的數百萬更多的人。這個新委員會也將有對人進行三個月秘密拘留的權力,還可能將秘密拘留的時間再延長三個月。這將讓監察委員會擁有目前黨內檢查機構只用於黨員的同樣嚴厲的拘留權。"
福特漢姆大學(Fordham University)研究中國法律與政治的教授明克勝對《紐約時報》表示:"這就摘下了國家有別於黨的這塊遮羞布,與其說是朝著強加更多法律約束的方向邁出了一步,我認為,這可以說是黨的機構把法律體系吸納進來的表現。"
中國人大官網上對《國家監察法(草案)》發表意見的截止日期是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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