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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中國

國際兒童節是怎麼來的,為何日期不同?

2026年6月1日

對於中國人來說,6月1日是「國際兒童節」。但這一天真的在世界各國都是節日嗎?至少從日期看,有很多不一樣的兒童節。這與冷戰歷史和意識形態又有什麼關係?

兒童享有休閒以及從事與年齡相宜的游戲和娛樂活動的權利
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兒童享有休閒以及從事與年齡相宜的游戲和娛樂活動的權利圖片來源: Markus Ulmer/dpa/picture alliance

(德國之聲中文網)「兒童節」的概念首次被提出,是1925年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關於兒童福利的國際會議上,當時來自54個國家的代表通過了一項《日內瓦保護兒童聯合聲明》。之後就有不少國家引入了兒童節

中國早在民國時期就設立了兒童節。1931年在孔祥熙建立的中華慈幼協濟會倡議下,中華民國行政院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五條中規定,4月4日兒童節由有關機關、團體、學校舉行慶祝活動。

二戰之後的1949年11月,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IDFF)在莫斯科舉行理事會議,決定以每年的6月1日為國際兒童節。這個日子背後是一個戰爭屠殺悲劇。

二戰期間,為了報復納粹黨衛軍上將海德裡希在捷克遇刺身亡,德國佔領軍1942年6月10日槍殺了捷克利迪策村(Lidice)所有的成年男性居民170餘人和全部嬰兒,並把婦女和90名兒童押往集中營。選擇6月1日為兒童節,是為了悼念利迪策村和全世界所有在二戰中死難的兒童,敦促保障兒童權利。

從1950年開始,蘇聯、東歐以及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社會主義國家先後開始慶祝這個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於1949年12月宣佈,以「六一國際兒童節」取代1931年民國政府設立的4月4日「中國兒童節」,並規定少年兒童放假一天。在台灣,4月4日的兒童節則被保留至今,是一個全民國定假日。

東西方陣營「各過各節」

由社會主義陣營倡導的「六一國際兒童節」 在冷戰初期並沒有得到西方國家的響應。

1954年9月21日,聯合國第9次全體大會建議各成員國設立一個統一的兒童日,旨在促進兒童權益保護、敦促各國政府承諾向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工作提供支持。當年的12月14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將11月20日定為「世界兒童日」(The Universal Children´s Day),但各成員國可以自主選定一天作為自己的「兒童節」。

187個國家批准兒童保護協議

東德少先隊的鼓號手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 ZB

聯邦德國於1954年將9月20日正式定為兒童節,但不是法定假日。東德的兒童節則與當年的東歐社會主義國家一樣,是6月1日;這一天學校不上課,官方一般會組織集體慶祝活動。

1990年代東西德統一後,在兒童節的問題上並沒有硬性統一。西德原有的兒童節,既不是假日,也缺少熱鬧的慶祝,人們向來很少注意。到了2011年,官方才開始每年9月20日在柏林波茨坦廣場舉辦一場兒童主題的市民節日。而按照東柏林傳統於6月1日在柏林亞歷山大廣場舉辦兒童節慶典,規模則超過前者。

更多的國家根據本國的歷史和傳統設定了自己的兒童節。在印度,兒童節的日子被定在開國總理尼赫魯的生日,也就是每年的11月14日。

在日本和韓國,兒童節是在每年的5月5日,這天也是公眾假日。1948年日本官方設立的5月5日「兒童之日」,也是傳統的「男孩節」,女孩節則另有一天,在3月3日。

日本的男孩節有掛鯉魚旗的傳統圖片來源: Kiichiro Sato/AP Photo/picture alli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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