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法學專家談薄案
2013年8月26日 (德國之聲中文網)薄熙來案庭審第二天,濟南法院公佈薄熙來妻子谷開來證明其受賄的錄像證詞。夫妻反目成仇成為本次案件中頗受眾人關注的焦點之一。曾著有《法庭內外:德國法律面面觀》的旅德法學專家錢躍君表示:「直系親屬作證從法律上來說不太人道。因為顧及傳統觀念和家庭感情,所以德國法律規定,直系親屬可以拒絕出庭作證。法治不能破壞傳統道德。」
德國法學教授浩義澤(Robert Heuser)致力於研究中國法律, 他介紹說:「以影片形式闡述證詞在德國尚不合法。據我所知,美國已采納了這種形式。」 多次參加中德法治對話的自由記者一通也認為,谷開來的錄像證詞的取得方式不公開不透明,不能作為法律依據。
中國特色:雙規、抗拒從嚴
2012年4月10日,據中國官媒報導,中共中央宣佈薄熙來已被解除中共政治委員、中央委員職務並被雙規。一通強調,薄熙來的供詞是在雙規期間取得,供詞獲得的程序無效,所以不存在翻供問題。浩義澤也證實說:「雙規期間的供詞在中國理論上也是不具法律效力。雙規的做法有悖中德法律中都需要遵循的直接原則。該原則規定,庭審過程之外的供詞,不具法律效力。」
據濟南中原發布的庭審現場詳情,薄熙來在庭審第一天就表示,他曾向中紀委違心承認受賄事實。錢躍君繼續介紹,薄熙來在庭審中澄清了許多事實。按照西方的公正的法庭判決,一般是只可能減輕罪刑,不可能加重罪刑。而「中國的法制是不公正的、是受到政治操縱進行的。中國法庭向來有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傳統。所以說薄熙來的自辨只會讓他的罪行加重。」浩義澤則認為:「薄熙來的否認了雙規時的供詞,表現了一種新的自信。事態必將因此會有新的發展。」
中國法治的進步?
三位專家均表示本案的審理過程體現了中國法治的一定進步。錢躍君和浩義澤認為,從形式上來看,此案的庭審過程和西方國家相比並無大異。錢躍君分析說:「但是因為中國的特殊環境,在我看來這是一場量身定做的審判,因為庭審之前就已經想好,何種數目公佈於眾是比較合理的,他們推算出行賄貪污2500萬,剛好判成死緩。實際上卻遠不止這個數目。」
錢躍君指出:「按照德國法律,公訴方上交公訴書後,要向法院提議被告人的罪行定量,即判什麼刑,判多少年。薄案中庭審至今都未提到公訴方在這個方面的提議。」
不少中外法學專家表示,薄熙來有反駁的機會,標誌中國法治的進步。而在一通看來,薄熙來案中他可以張口反駁,完全是因為政治考量大於法律考量。他說;「放在這種大背景下來看,這並不能被稱作法治進步,而更多是政治的進步,因為給了反對派發言的機會,不是公正的審判,而是政治鬥爭的延續。」
作者:安靜
責編:謝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