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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納:梅克爾在台上太久 總理任期應設限

葉宣(綜合報導)
2018年7月30日

梅克爾即將進入執政的第14個年頭。德國在野黨自民黨的主席林德納日前表示,梅克爾長期執政已經阻礙了德國社會的進步。他主張,為政府總理一職設定任期上限。

Deutschland Bundestag Generaldebatte Christian Lindner
自民黨主席林德納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AFP/O. Messinger

(德國之聲中文網)自民黨(FPD)主席林德納(Chriatian Lindner)認為,梅克爾應為德國政治的停滯不前負責,並呼籲對聯邦總理一職的任期設限。林德納在接受《星期日圖片報》採訪時表示,主張把政府總理的任期限制在兩屆。

"任何一個其他的政府領導人都要比梅克爾女士更進步",林德納說,這同執政時間過長有關。梅克爾在2005年德國聯邦議院大選後首次當選總理,此後連續3次成功連任。

林德納強調了他對梅克爾的尊敬,但同時指出,在執政的第13個年頭,梅克爾在政治上已經"精疲力盡",不再敢於做出新嘗試。因此德國政治的諸多領域"限入僵局"。林德納總結說:"在這樣的權力結構下、在這位總理的領導下,德國無法取得必要的突破。"

林德納建議,聯邦總理任期的上限應在8到10年。根據德國基本法,聯邦議院選舉每4年舉行。相應地,政府總理的任期亦為4年。一段時間來,德國政界已在討論,是否應將議會任期延長至5年,因為每次競選和聯合執政談判會耗費大量時間,縮短了議會和政府實際的工作時間。如果一屆議會的執政期為5年,那麼總理連任一次,任期就達到10年。

2018年3月14日,梅克爾第四次在聯邦議院宣誓就任。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K. Nietfeld

這樣的任期限制在總統制政體--即政府首腦直接通過選舉產生的國家較為多見。德國實行的是議會民主制,政府總理不是由選民直接投票,而是由議會選舉產生,即選民投票選出議會,議會選出總理。因此,總理也可能隨時被議會罷免。

1949年開始生效的聯邦德國《基本法》(Grundgesetz),沒有對聯邦總理的任期做出時間上的限制。戰後德國歷史上,迄今執政時間最長的兩位總理是柯爾(Helmut Kohl,16年)和艾德諾(Konrad Adenauer,14年)。而梅克爾如果能把現在這一任期幹到底,執政時間也將達到16年。

2017年德國聯邦議院大選前,梅克爾領導的基民盟(CDU)民意支持度保持領先,女總理再度連任已無太大懸念。在這種情況下,當時德國媒體輿論就有過是否應限制總理任期的討論。

這次選舉中,基民盟和基社盟(CSU)的聯盟黨成為議會第一大黨。而正是林德納領導的自民黨,在與聯盟黨的聯合執政談判中主動退出,造成組閣流產。聯盟黨遂於社民黨展開談判,在大選結束近5個月後,終於2018年2月組成聯合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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