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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禁與中國異議人士

2012年5月5日

中國當局對待異議人士的態度往往是打壓和迫害,這種做法明顯違反中國的法律。陳光誠一案就是典型的例子。

圖片來源: YouTube

自1999年以來"法治國家"這一概念被寫入了中國憲法。憲法第五條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但在對待政治異見人士時,"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國仍然是一派專制。

失明人權人士陳光誠就親身體驗到了這種專制。2006年他因"故意破壞財物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的罪名被法院判處4年徒刑。2010年刑滿出獄後,陳光誠卻沒有獲得自由。當局對他和家人實施軟禁,他和妻子多次遭到毆打。今年4月下旬的一天,陳光誠逃離山東的家,來到北京並進入美國駐華大使館,在中美兩國間引發了一場外交危機。本周三(5月2日)陳光誠離開美國使館,有跡象顯示他此前受到了中國當局的巨大壓力。

中國資深維權律師張思之認為,陳光誠一案,從司法程序到目前的最新進展,一些地方官員的一系列做法都是違反憲法和法律的。

沒有法律依據的軟禁

中國當局對待政治反對派的一種常見方法是軟禁。被軟禁的異見人士只有在警方陪護下才能離開自己的住所。雖然在刑法中有"監視居住"的規定,但適用範圍很小。科隆大學研究中國法律的專家阿爾(Björn Ahl)解釋說,中國刑法規定,只有在對當事人存在刑事犯罪的嫌疑,而且已開始調查程序的情況下,才能採用監視居住,是作為一種較為溫和的候審拘押的形式。阿爾說:"對異見人士採取的軟禁,例如出門購物也要有警察跟隨,這樣的刁難在刑法中是找不到依據的。"

株連九族

劉曉波的妻子劉霞圖片來源: AP

受到專制拘禁的不僅是異議人士,而且還有他們的家人。陳光誠的妻子孩子也一同被軟禁。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的妻子劉霞自2010年10月以來日夜受到安全人員的監視。法律專家阿爾認為,這是一種株連九族的做法。"當局在壓制異議人士方面,威脅當事人的家庭或其中的個人是慣用的手法。這當然也是完全沒有法律依據的。"

在今年3月舉行的人大會議上,中國總理溫家寶還再次強調了政治改革和建設法治國家的必要性。

作者:Christoph Ricking 編譯:葉宣

責編:李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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