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人先射馬 擒賊先擒王
2012年4月11日(德國之聲中文網)今年舉行的印度洋海軍研討會(Indian Ocean Naval Symposium)具有三個主題:"航運領域的跨國集團犯罪"、"亞丁灣護航職責"和"印度洋海運不安全因素"。從這三個主題不難看出,該地區的各國海軍在和平時期需要面對一個共同的敵人,這就是國際海域上的犯罪主體,簡言之就是海盜。
來自近30個國家的高級軍官匯聚開普敦,就打擊海盜的問題交換意見和看法。專業雜誌《海軍論壇》的編輯施代爾(Michael Stehr)說:"幾年來,印度洋國家定期舉行磋商會,他們共同劃定目標,規定各自的職責。"
大小艦船
儘管各國間具有相互合作的意願,但是在涉及各國海軍或者海岸護衛隊規模大小實力強弱的問題上,差別卻大得不能再大。
小國家一般只擁有幾艘快艇,印度和伊朗等大國則擁有裝備現代化的艦船。只有使用驅逐艦等適合在國際海域使用的軍艦才能在距離海岸線較遠海域打擊海盜。施代爾說,除此之外還需要配備一架直升機,從空中掌握被劫持的貨船以及武裝海盜指揮船的情況。
今年負責主辦印度洋海軍研討會的東道主國家南非也擁有一支相當具規模的海軍。漢堡和平研究和安全政策研究所專家佩特羅陀(Kerstin Petretto)說,到目前為止海軍艦船在打擊海盜的行動中作用並不是特別突出。
"這裡的問題在於,南非不認為自己的影響力在非洲好望角。"具體到索馬利亞海盜的問題上,南非覺得其它國家應該擔負相應的責任。另外一個問題就是不少海軍艦隊缺少足夠的資金和人員配置,實力並不像宣傳的那樣強大。
佩特羅陀強調說,海盜不僅對國際船運業構成威脅,同時對印度洋地區的國家包括貿易、漁業和旅遊業多方面在內的自身利益也構成危害。更何況每個國家都有義務保障領海內的安全。但在好望角和東非地區,安全兩個字只是紙上談兵。
2012年夏天起,歐盟準備通過一項"地區海軍能力建設"項目加強對索馬利亞海岸線的防禦。吉布地、肯亞、坦桑尼亞和塞舌爾群島還會額外獲得一些軍用船隻和武器。
成功的打擊海盜行動
專業雜誌《海軍論壇》的編輯施代爾說,印度洋區域操著海盜營生的不僅僅是索馬利亞人。印度洋島嶼間的內陸水域、菲律賓近海甚至黃海的部分區域也都有海盜活動的身影。
同索馬利亞海盜一搶就搶整條船,把船上的船員作為人質扣押的"霸氣"不同,這些海盜只索取一些值錢的物品或者部分船運貨物。原因很明顯,索馬利亞由於缺少強有力的中央政府,海盜才得以在這個國家建立"堅不可摧"的據點。而這在打擊海盜的行動中是一個起關鍵作用的因素。2004年以來,馬來西亞、印尼和新加坡在馬六甲海峽協同打擊海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尚未解決的法律問題
有一個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答:應該如何處置被逮捕的海盜?漢堡和平研究和安全政策研究所專家佩特羅陀解釋說,如果索馬利亞海盜在歐洲國家服刑,服刑後他們會得到居留權。在其它一些國家刑罰要更為嚴厲,例如在美國海盜可能會被判處終身監禁。在另外一些國家可能會被判處死刑。現有的處理海盜的法律中有的甚至是幾百年前的法律。現在通常情況下,打擊海盜的海軍人員在破壞了海盜的武器裝備之後將他們釋放,而這樣做的風險也是顯而易見的。由於索馬利亞國內災難性的現狀,很多年輕人為了擺脫飢餓和貧困不惜鋌而走險下海當海盜。
採取軍事合作的形式,使用海軍艦隊打擊海盜,這些做法是重要且必要的。這些行動可以減少海盜的襲擊,加強商船海上路線的安全性。但如何有效地防止犯罪,這個問題仍然沒有得到相應的解決。那些在背後指揮海上海盜行動的大佬們必須被捉拿歸案。可是這些人不會出沒在海上,而是藏在陸地上。海軍的打擊海盜行動只是權宜之計,治標不治本。
作者:Michael Gessat 編譯:洪沙
責編: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