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謝倫伯格案或為「雙向歧視」
2019年1月16日德國之聲:謝倫伯格的案件引發爭議,您對此意見如何?
葛祥林(Georg Gesk)教授:雖然我的專業是法學,但我想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一案件,因為有幾點是很不尋常的。在外界看來,即便能確切掌握的訊息不多,但很明顯的是,這一案件最初拖延了很長時間,而最後似乎又以過快的速度完成。
我們來看一看:這名男子是2014年被拘捕的,直到2016年才被起訴,2018年才宣判,之後重新審理。
而如今,僅大約兩周之後,(檢方)就提出了新的證據,而這些新的證據在很短的時間內帶來很嚴重的結果(指死刑宣判--編者注)。那人們自然要問:為什麼案件的初期花費了那麼長的時間,超過了在中國通常處理案件的時間,而現在又為什麼會那麼快。
假如從直覺來看--在本人沒有看過任何相關證據的情況下--我認為,這可能是一起典型的"雙向歧視"案件。
許多西方人可能不知道,在中國,涉及西方人的案件仍經常受到"正向歧視"。也就是說,對他們的處理比對中國本國人更寬鬆一些。
我猜測,或許這是案件最初審理時間拖延的原因,也就是說,人們原先想看看能不能找出什麼輕判的理由。
而在當前的政治環境下,這樣一個"正向歧視"很快可能變成"反向歧視",以至於最後案件的處理更為嚴厲。其次,由於被判決者到最後都否認犯罪,所以法院在適用法律時也很難運用法定從輕處罰的理由,從而使得眼前的判決和刑罰更加嚴厲。
當然也有一種可能是:人們說,我們現在就按照對待中國本國人一樣來處理他的案件,不再有"外國人加分",因此,大家突然間都對結果極為震驚。但根據坊間的說法,在中國判處死刑最多的就是毒品犯罪。人們可能會說,假如是個中國人,可能早就沒命了。我們為什麼要給外國人特殊對待。這也是一種可能的情況。
由於我是局外人,既無卷宗也無判決書在我面前,所以這些都只能是我的猜測。但我覺得這些是很有可能的。
德國之聲:謝倫伯格的律師表示,估計其當事人下周中會提起上訴。根據中國法律,提起上訴後有什麼樣的程序和期限?
葛祥林(Georg Gesk)教授:首先,每個死刑判決必須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就是說,無論如何都會在北京有一個審核程序。其次,每個程序當然都有期限。法院何時開庭審理,審理時間多長,都有期限。但由於案件的複雜性等諸多原因,這些期限也可以相應地延長。所以有規定也有例外條款。然而,中國的法院通常不會留很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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