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新一期《炎黃春秋》有「侵權」嫌疑
2016年8月10日德國之聲:據報導,《炎黃春秋》雜誌社社長兼法定代表人杜導正發表聲明,對新出版"所謂《炎黃春秋》第八期"將其列為顧問表示"不同意、不接受、不就任"。《炎黃春秋》原總編徐慶全、原副總編王彥軍也作出類似的聲明。您瞭解相關情況嗎?能否證實這件事?
莫少平:作為受委託的律師,第一點,這是真實的。而且我還要明確說,不僅僅是這幾個人,就我瞭解的情況,絕大部分、90%多的編委都已非常明確的表態:"我們是受聘於杜導正當時作為《炎黃春秋》社長和法定代表人而擔任編委。"還有顧問,包括李銳老先生,甚至包括法律顧問,張思之張老,都已明確表態。那麼,《炎黃春秋》已經決定停刊了,"我們就退出編委了",就不承認後來所謂接管《炎黃春秋》的編委了。絕大編委都發表聲明、簽字並送到現在新的所謂《炎黃春秋》領導人那裡。這是屬實的。
德國之聲:杜導正在聲明中要求《炎黃春秋》雜誌社上級部門中國藝術研究院在收函後三天之內答覆,並保留依法追究機構及個人法律責任的權利。一些原《炎黃春秋》其他相關人員也作出類似表態。從法律角度如何看待此事?
莫少平:從法律角度講,這涉及到一個是不是侵權的問題。就是說,"我不承認受聘於你所謂的強行接管的新的領導班子的編委,你還是把我的名字列在《炎黃春秋》第八期的扉頁上",從法律角度講,這就是一種侵權。我不承認是你的編委,不承認是你的顧問,不承認是你的法律顧問,你仍然把我的名字列上,這本身就是一種侵權行為。這樣,他們是可以通過法律手段提起訴訟,控告侵權,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德國之聲:此前,您受原《炎黃春秋》雜誌社委託提起訴訟,質疑中國藝術研究院單方面人事決定是否違反協議,但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您對此有何評價?
莫少平:我們提起了上訴。上訴的時候,法院就說:現在換了所謂新的法定代表人,如果新的法定代表人不同意,我們就不能受理你們的上訴。這是一個很混亂的"強盜邏輯":本身我就告你侵佔我了,你非得讓對方同意告他自己。這是不可能的事。所以,應該是全面、審慎、善意地來理解法條的概念,不能生搬硬套,說"一個企業換了法定代表人,如果有訴訟的話,必須經過新的法定代表人來同意"。這是很荒唐的。所以,我們上訴,現在還不予受理,那我們還要向檢察機關就法院不予受理的行為提起抗訴,也就是說,不予受理的行為是違反基本的法治原則和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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