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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制度——農民工的「第二十二條軍規」?

王凡/任琛(法新社等)2015年12月12日

中國政府周六公佈新條例,自2016年起推行居住證制度。有媒體表示,這將方便農民工流動。然而也有聲音質疑,新規沒有並解決放寬城鄉兩元化分割戶籍制度的根本問題。

China Armut Wanderarbeiter
圖片來源: AP

(德國之聲中文網)據中國官媒報導,中國國務院周六(12月12日)公佈了《居住證暫行條例》,自明年1月1日開始推行居住證。其中明確規定,在非戶籍地居住滿半年即可申領該證。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報導稱,申領居住證包含以下"福利":享受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今年以來,中國總理李克強屢次表示,要改善城市公共服務。他曾在走訪外來務工人員生活情況時表示,要"改善農民工、城市困難群體的生活條件,努力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務,給農民工縱向流動的公平機會"。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

覆蓋面有限

法新社對此報導稱,這將方便農民工在中國國內遷移,然而新規的覆蓋面仍然有限。

"這將方便農民工在小城市間的流動,然而該規定對那些在北京、上海這些大都市找活幹的人,恐怕沒有太大幫助--就更不要說那些非法居留的地下人口。享受這些服務的前提條件是'有合法穩定就業'或者'合法穩定住所',這就像'第二十二條軍規'(形容一種荒謬的矛盾境地),無法適用於很多農民工。"

因此,數十年前被引入的戶籍制度,仍將繼續阻攔該群體享有與市民均等的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

《新蘇黎世報》在其周五的文章中,曾經這樣評價中國城鄉兩元化分割的戶籍制度:"城鄉戶籍制度是依據中共的政治、經濟、社會目標為中國民眾定位。……在鄧小平改革開放政策後,這種戶口區分被用於引導(農村)廉價的勞動力湧入城市。在當今,一個擁有農村戶口的人遷到城市,他(她)將面臨與'黑戶'類似的窘境。"

法新社在報導中說,儘管北京反復強調將會進行戶籍制度改革,稱其是旨在提振經濟的結構改革一部分,然而變化並不顯著。想要入住首都北京,仍然需要合法居留、就業證明、社會保險等"完美"的落戶積分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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