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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爾新規何時在各國落地

2013年4月12日

為避免新一輪信貸危機,全球主要經濟體於本周五在瑞士巴塞爾推出針對資本協議的新條例。國際清算銀行發出警告,美國、德國等13個國家必須盡快實施更嚴格的資本營運規則,加強抵禦金融風險的能力,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Botta" building Aeschenplatz 1, Basel, Switzerland Download aus Pressbereich: http://www.bis.org/press/photo_gallery.htm
巴塞爾圖片來源: BIZ

(德國之聲中文網) 巴塞爾委員會成立於1974年,其主要成員包括十國集團中央銀行和銀行監管部門的代表。自成立以來,巴塞爾委員會制定了一系列針對銀行監管、資本協議的規定,構成了國際社會普遍認可的銀行監管國際標準。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於1988年7月推出巴塞爾協議,其內容主要針對資本充足比率和國際銀行的資本計算,以求維持資本市場穩定,降低銀行系統信用風險,避免大規模債務危機。2010年9月12日出台的《巴塞爾協議III》是巴塞爾協議的第三版,由國際清算銀行(BIZ)制定,相比較一、二版,它更強調資本充足率、市場壓力測試和信貸資產評估風險。

《巴塞爾協議III》要求銀行建立2.5%的資本留存緩沖,並將一級資本率則在2013年提高到4.5%,到2019年進一步提高到6%, 屆時銀行的全部儲備資本比例(加上2.5%的銀行資本緩沖)將達到8.5%。

歐洲央行中心所在地——法蘭克福圖片來源: picture alliance/dpa

不同國家,政策貫徹進度也不同

世界主要經濟體G20曾在2010年底承諾,自2013年起逐步兌現《巴塞爾協議III》的內容。然而本周五巴塞爾會議指出,國際清算銀行的13個成員國並沒有遵守這一時間規定。

至目前為止,各國並沒有提高一級資本率寫入各國相關法律,而是僅出台了相應的規定草案。國際清算銀行的成員國包括美國、土耳其、韓國、印尼和9個歐盟國家(比利時,德國,法國,英國,義大利,盧森堡,荷蘭,西班牙,瑞典)。

歐盟近日宣佈,其成員國已經同意盡快立法,確定新的銀行業資本規則。

中國、澳洲等国實施狀況較好

儘管如此,新當選的巴塞爾委員會主席、瑞典央行行長英韋斯(Stefan Ingves)向德新社稱讚了協議在其他一些國家的貫徹實施。英韋斯表示,相關法律已經在11個國家生效,其中就包括中國、澳洲、日本、加拿大和瑞士。另外,阿根廷、巴西和俄羅斯也已經允諾將在2013底推行新法。

英韋斯同時敦促尚未在國內發布細則的國家應該盡快行動,以保證國際銀行系統標準上的統一。

綜合報導:萬方

責編: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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