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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害海伍德真兇是誰?

2013年4月2日

張思之認為谷開來案審理得稀裡糊塗,法律上沒有證據支持谷開來是殺人凶手。他還認為,呼籲全國人大批准人權公約,最重要的不是闡釋公約的重要性,而是對權力部門進行問責。

圖片來源: AP

(德國之聲中文網)3月21日,應伯爾基金會邀請,中國知名律師、德國佩特拉ㆍ凱利獎得主張思之出席了在柏林舉辦的"中國和諧社會夢想"研討會。會後,張思之先生接受了德國之聲的專訪。這是訪談的下半部分。

德國之聲:習近平提出的中國夢對中國的法治建設釋放出什麼樣的訊息?

張思之:從表面上看,中國夢是有可能從依法治國的方向上推進的,至少在邏輯上不是沒有可能。但是我們要聽其言,更要觀其行,看他怎麼做。從目前的情況看,形勢並不見好。

德國之聲:近年來中國維權律師備受關注,人們普遍認為他們為中國的法治和人權作出了很大的貢獻,但是您對律師也有一些批評意見?

「很多律師只滿足於如何生存和個人發展,如何能夠出名獲利」圖片來源: DW/L. Yuli

張思之:中國律師狀況,情況稍稍複雜一點。按照我的看法,從整體上說,形勢並不是很樂觀。基於中國的現實,在中國做律師,一定要考慮一個問題,那就是我們的基本任務是什麼,主要職責是什麼?我們不是一般的律師,我們是中國律師。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歷史使命是一個應該首先考慮的問題。但是,很多律師只滿足於如何生存和個人發展,如何能夠出名獲利。我不是說,這上面不允許考慮,基於中國現實不應該放在突出位置,應該耐得住寂寞,忍受屈辱,才可以發揮出更大的作用。有一批年輕的律師,在這方面是有所作為的。給他們一些時間,應該有所改變。

德國之聲:您曾經參與「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的辯護工作,很多人拿谷開來和江青作比較,拿薄熙來案和"四人幫"案作比較,您覺得它們有可比性嗎?有什麼不一樣?

張思之:沒有可比性。江青的案子,儘管也是一次政治審判,但它是從毛澤東的無法無天轉向依法治國的關鍵點。那次審判本身並沒有精彩之處,不值得大書特書,但它畢竟是一個重要的轉變。歷史性地看,那一次的審判,具有積極意義。

谷開來這個事情發生在二十一世紀,中國法治建設已經提到憲政高度。在這個背景下,出現這樣的審判,是一種墮落,或者說是一種退步。這不是一個政治審判,更不是一個法律審判,是一個假審判。在很多重要的環節上,司法部門基本上沒有搞清楚。

德國之聲:谷開來不是殺害英國商人海伍德的凶手嗎?

張思之:從庭審來看,谷開來是不是直接實施殺人的凶手,並不清楚。直接實施殺人者,我認為另有其人。案子中有很多奇怪的事情,比如說,谷開來用一個小小的醬油瓶,把毒藥放在醬油瓶裡,親手灌進海伍德的嘴裡。這個情節非常重要,那麼醬油瓶在哪裡?再說,海伍德就算喝了酒,喝醉了,但他並沒有因醉昏迷,他是一米八幾的大漢,谷開來是一米六幾的女子,灌藥怎麼進行?說谷開來進入房間、衞生間如何如何,她怎麼進去、怎麼出來的(沒有公佈監控錄像)?

張思之:谷開來案審判是「一個假審判」,是一種「墮落」圖片來源: Reuters

還有一個問題,海伍德去世之後,家屬為什麼能夠同意重慶官方的結論,認為他是猝死?一個不喝酒的人,你說喝了酒;就算了喝了酒,喝了什麼酒,醉到什麼程度,家屬為什麼不追問?在法庭上家屬一言不發,為什麼?這其中必然有文章。

這個案件中唯一真實的東西,是海伍德的死亡。對於這麼重要的一個殺人案件,由誰策劃,怎樣策劃,有哪些人參與,如何實施,都審理得稀裡糊塗。

德國之聲:中國很多知識分子最近做了一些聯署,呼籲中國進行憲政改革,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您認為這些行動能推動中國的法治建設和人權改善嗎?

張思之:我不能說這些行動沒有意義,沒有價值。中國知識層在什麼樣的背景下,什麼樣的時機,用什麼樣的方式,促使問題解決非常重要。不是說"兩會"要開了,咱們就趕快拿出去吧。公約文件本身的重要性,並不需要你長篇大論來說明。問題的關鍵在於問責:簽署公約十幾年了,中國政府為什麼不批准?

採訪:張平

責編:石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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