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6月15日取消對歐洲國家的旅行警告
2020年6月3日(德國之聲中文網)聯邦德國政府決定自6月15日起取消對歐洲29國的旅遊警告。聯邦外長馬斯(Heiko Maas)周三(6月3日)在一次內閣會議結束後作了這一通報。他同時說明,鑑於挪威和西班牙因新冠瘟疫大流行而實施的禁入令繼續有效,對該兩國的旅行警告取消日期延後。不過,馬斯同時表示,他相信,西班牙會於6月21日取消入境禁令,屆時,德方將立即取消對這個德國人的第一渡假國的旅遊警告。
新冠瘟疫大流行爆發後,馬斯外長於3月17日對全球200個國家發出旅遊警告。這在現代德國歷史上尚無先例。在此之前,只有對例如有生命之虞的戰爭地區發出相關警告。
內閣有關取消旅行警告的決定中雖僅表示,聯邦政府致力於取消旅遊警告,但馬斯外長在新聞會上明確指出,這是政府的最終決定:"我們今天決定,對相關國家的旅遊警告不再延長。"他補充說,現在,旅遊警告將代之以個別旅遊指示,國別風險將反映在相關指示中。
將取消旅遊警告的國家中包括德國的26個歐盟夥伴、新近退出歐盟的英國以及4個不屬於歐盟但無邊檢的申根協議成員國愛沙尼亞、挪威、瑞士和列支敦士登。
在已獲通過的這份要點文件中,聯邦政府還明確表示,一旦新感染病例大幅增加,對特定國家或地區的旅遊警告便有可能恢復,其標準是在德國實行的上限:平均每10萬人中7天內的新感染病例低於50人。
若超過這一上限,聯邦政府保留採取"保護措施"的權利。按文件中的說法就是:"例如,其中可以包括發出對特定國家或地區的旅遊警告。"而若個別國家在旅遊行業未採取足夠的防止感染的必要措施,也適用這一條。歐委會擬訂的指導方針是德方措施的基礎。
文件指出,在新冠瘟疫大流行爆發後,聯邦政府曾將24萬名滯留海外的德國遊客接回,今後,無論如何都應避免再度發生這樣的事情:"經由聯邦政府將可能在海外遭隔離的德國公民接回行動不再考慮。"
有關如何處理歐盟以外國家問題,聯邦政府尚未決定。
凝煉/苗子(德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