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商店想不關門都難
2004年6月11日自從1956年德國聯邦議院經過長期討論通過了商店營業時間法以來,該法律一直引起爭議。自從頒布了營業時間法之後,德國商店很長時間只能在周一至周五每天7:00至18:30,周六早上6:00至14:00的規定時間內營業。
1989年,聯邦議院對營業法進行了修改,作出了周四晚上營業時間可延長到20:30的決定。1996年,聯邦議院再次放寬商店營業時間,允許商店周一至周五可以從早上6:00至晚上20:00點營業,周六的營業時間可以延長到下午16:00。從此,德國公民擁有了更多的晚上和周六購物的可能性。
到了2003年,德國聯邦議院又同意將星期六的營業時間延長到20:00。儘管德國的商店營業時間法進行了多次修改,但是星期日普遍禁止營業的規定沒有絲毫改變。按照德國的規定,只有麵包店和報刊飲料小賣部等可以作為例外在周日或者節假日營業,但是營業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為了給旅行者提供便利,加油站可以在節假日營業,少量出售鮮花,書籍和食品等。此外,火車站,機場和旅遊景點的商店和小賣部也可以享受節假日營業的特殊許可。最近幾年來,德國東部的許多零售商也鑽這一特殊許可的空子,周日照常營業。火車站的鞋店周日,假日可以營業,而步行商業街的商店卻被嚴格禁止,對此難以找出可以解釋的充分理由。
因此,1999年7月,柏林的德國Kaufhof連鎖商場股份公司提出訴訟,指控德國的營業法違反憲法中有關人人平等和自由經營的規定。要求全面取消營業法。這場訴訟引起了政界,零售商,工會和教會界人士的極大關注。人們期望,商店的營業時間能夠由各個聯邦州自行決定,而不再由聯邦作出統一規定。
本周三,德國聯邦憲法法院駁回了Kaufhof連鎖商場的起訴,作出了商店營業法沒有違反憲法的裁決。法院作出裁決之後,德國零售商聯合會發言人認為,德國聯邦政府有義務授權各個聯邦州來自由決定各州商店周一至周五的營業時間。
(達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