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聯邦議院新選舉法違憲
2012年7月25日廣告
卡爾斯魯厄
德國聯邦議院新選舉法違憲。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周三(7月25日)裁決稱,黑黃執政聯盟2011年力主通過的相關改革違反了選舉的平等性和直接性,並違反了基本法所保障的各政黨機會均等。憲法法院第二庭由此裁定社民黨、綠黨以及3000多名德國公民勝訴。這意味著,2013年秋季的下屆議會選舉失去法律基礎。聯邦政府總理梅克爾通過其發言人表示,「尊重憲法法院的裁定」,聯邦議院現在應就選舉法的改革做出決定。新選舉法是在聯邦憲法法院2008年做出的一項裁決後制定的。憲法法院在當時關於所謂的「負選票權重」的裁決中要求在2011年7月之前完成相關改革。5個月之後,即2011年12月,新選舉法生效。此前,黑黃執政聯盟依靠議會多數強行通過了新選舉法,反對黨的意見未能在相關改革中得到體現。為此,在野的社民黨和綠黨向憲法法院提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