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斌投毒案」四次判死後獲判無罪
2014年8月22日(德國之聲中文網)福建"念斌投毒案"周五再次宣判,福建高院終審判決上訴人念斌無罪,無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並當庭釋放。
此案的上訴人念斌為福州平潭人。據中國媒體報導,過去在平潭縣澳前村與丁雲蝦分別租用澳前17號陳炎嬌相鄰的兩間店面經商。2006年7月27日,陳、丁兩家人在用餐後多人出現中毒症狀,丁雲蝦的兒女搶救無效死亡。警方調查確定死因是系氟乙酸鹽鼠藥中毒。同年8月,念斌被指控投放毒藥,於2008年被判處死刑。
過去8年間,念斌經歷多次上訴,並四次獲判死刑。其辯護律師在法庭上指稱證據不足,而念斌過去做出的有罪供述是在警方的刑訊逼供下所承認的。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周五在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宣判,撤銷過去對念斌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
批評者認為,在受到嚴格控制的中國司法系統中,警方迫於政治壓力,為偵破殺人案,經常以刑訊逼供得出有罪供述。
"無罪判決不是結束"
念斌案無罪後,其辯護律師張燕生和斯偉江在微博上發出三點聲明:"感謝法院,感謝專家和網友、記者,正義雖然遲到,但終究沒有缺席。我們流淚感謝,一半是歡喜,一半是悲傷。正義的伸張其實也是政府的勝利。"
聲明還寫道:"我們希望念斌案成為平反冤案的一個標本,對國家法治進步有推進左右。"
長期關注中國人權狀況的國際特赦組織認為,念斌案提醒人們出現死刑冤案的可能性,因此中國應立即終止執行並廢除死刑。
人權觀察組織駐香港研究員王松蓮(Maya Wang)在接受美聯社採訪時表示,鑑於法院並不願對念斌遭刑訊逼供的指控進行審視,念斌獲得無罪判決是否意味著司法進步,此時下結論仍為時過早。
王松蓮稱:"在多名中國知名律師的共同努力下,法院才承認證據不足。真正的考驗在於,念斌獲釋後,對其刑訊逼供的警察會不會受到調查?"
司法系統面臨的挑戰
國際特赦組織發言人顧海雲(Anu Kultalahti)也持相同意見。她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念斌案的判決結果在中國司法史中可能是前所未有的狀況。
"中國犯罪司法系統面對的挑戰是,未來如何處理有關念斌遭到刑求的指控,是否會進行相關調查並追究責任。念斌案明顯是司法誤判,而且是可以避免的狀況。"
顧海雲認為,此案突顯出中國司法系統的漏洞與缺陷,警方的初期調查不足,在審訊期間刑訊逼供。此外,法院過去在證據不充分的情況下,依舊多次判處念斌死刑,以上皆是中國司法系統必須糾正的錯誤。"中國當局必須採取行動,檢視警方行為及其調查能力,並且確保司法部門的獨立。"
顧海雲還強調:"我希望念斌案的宣判並不是這起事件的結束。中國當局應該對刑訊逼供的指控進行調查,讓施暴者接受法律制裁。此外,我也希望中國國內能重新檢討執行死刑的必要性。"
作者:張筠青
責編:李魚